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文明委《关于做好中山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的通知》精神,定于8月19日(星期四)在我区开展中山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19日下午2:35时报到,3:00时准时开会,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办事处附楼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内容
中山市道德模范作事迹报告。
四、参加人员
1、区党工委委员及书记助理、主任助理;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双管单位正副职负责人;
4、社区正副主任及工作人员(每个社区至少6人参加);
5、各学校正副校长、正副主任;
6、两新党组织党员代表;
7、计生专干及流动人口协管员;
8、各经联社书记。
请以上人员依时参加会议。
东区宣传办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