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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的意见

    中委办[2011]49号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战略部署,这对提高公民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培育适应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新要求的现代公民,探索和构建既充满活力又稳定和谐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推动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经研究,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民修身行动的现实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现实意义。
  修身,是指修养身心,涵养德性,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修身是中国古代儒家通达大学之道(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至为关键一环,是个体走向社会的基础。通过个体空间、精神世界的完善来促进公共空间、外在世界完善的思想和实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显著特点。全民修身行动旨在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精髓,促进公民个体的完善,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开展全民修身行动,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有力抓手,是破解当今社会管理各种机制性难题的新路子。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培育现代公民,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培育现代公民为总目标,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总要求,以激励市民修身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突破口,以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育人机制、优化人文生态为主要抓手,引导市民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全民文明素质,打造富有中山特色的修身文化,探索现代公民培育新模式,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文保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实施。坚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目的,始终遵循人的思想活动内在规律,坚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相互带动为纽带,以培育为主、管理为辅、环境陶冶为依托,启发市民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全民参与,分类指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修身的主体覆盖全市户籍人口和常住外来人口。针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未成年人等各种人群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分类别、分群体、分层面、分阶段统筹协调推进。

  3、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树立前瞻意识,开拓视野思路,突破思维陈规,以开路先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胆探索现代公民培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有关工作。

  4、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惠及全体市民。既要着力解决全社会的基础性、普遍性、根本性问题,又要帮助市民个体解决切身问题。坚决防止将全民修身行动搞成面子工程、形式主义。
  (四)基本目标。
  全民修身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十二五”时期工作重点如下:

  2011 年为全民修身行动启动年。主要目标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全市性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市各镇区、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2012 年为全民修身行动普及年。主要目标是加强社会宣传,使全体市民明确修身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行动,培育和推广各类典型,各项配套细则有效部署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2013 年为全民修身行动巩固年。主要目标是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推进落实工作部署,形成畅顺有序的工作机制,市民修身积极性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2014 年为全民修身行动深化年。主要目标是基本完成五年目标,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成效显著,市民广泛受益,各种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涌现,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015 年为全民修身行动规范年。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修身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根本性提升,培育现代公民的各项措施常态化,形成具有全国推广价值的新模式。

  二、全民修身行动的主要措施
  全民修身行动的主体是市民个体,市民自觉提高思想道德、民主法制、公共文明、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是全民修身行动的基础和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致力于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育人机制、优化人文生态,激励市民修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点推进以下十大配套行动:
  (一)公民意识培育行动。
  1、提高公民“主人翁”意识。发扬中华民族“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优良传统和孙中山先生 “天下为公”思想,积极引导公民正确认识自己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增强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规则意识、监督意识。以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共同事业凝聚市民的爱国爱乡之心,积极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

  2、引导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制城市创建活动和“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承担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把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管理有效统一,运用民主方式、群众工作方式、说服教育方式,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

  3、培育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十二五”期末规范率达到100%。积极推动新闻传媒成为不同群体利益表达的窗口,整合健全“城市论坛”、“网络问政”等政治参与机制,鼓励网络民意表达和官民网络直接对话,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和培育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整合管理和服务资源,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城市精神光大行动。
  4、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大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将香山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融合,以中山博爱之乡、礼仪之邦和文明城市的形象导引,以思想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寻求全社会最广泛认同的主流价值取向,增强全体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营建共同的精神文化家园。

  5、扩大“慈善万人行”的品牌效应。创新理念与方式,健全“慈善万人行”的运作机制,努力培育成具有中山特色的慈善关爱文化,提升市民的博爱奉献意识,使“助人为乐,为善最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气深入人心,营造慈善友爱的社会氛围。

  6、普及全民志愿服务理念。大力推广把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快乐义工,快乐奉献”等具有特色的志愿文化理念,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十二五”期末,全市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15%以上。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健全政府购买志愿服务机制,引导社团组织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公益活动。完善以星级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激励机制,保障志愿者权益。
  (三)优良品德倡导行动。
  7、深化全民践行“四德”活动。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市民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大力提倡孝道、师德、医德等,深入开展十杰市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发挥见义勇为基金的激励作用,引导群众向真、向善、向美。

  8、提倡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经常性开展价值观讨论活动,引导市民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旗帜鲜明地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强化家庭、学校、社区的良性互动,发挥大众传媒、文学艺术及体育活动对道德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加强道德教育。

  9、营造诚实守信的和谐关系。大力开展共建诚信城市、争做诚信市民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探索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信用记录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诚信的职能作用,公开曝光失信、缺信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四)公共文明实践行动。
  10、提高全民的公共文明意识。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公共空间对个人和社会整体发展进步的基础性作用,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共利益,把公共文明的互惠原则与契约精神内化为市民的思想意识。弘扬奉献社会、遵纪守法、民主平等的社会正气,着力消除社会生活中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

  11、改善公共场所的文明秩序。大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言行的习惯,树立文明有礼中山人新形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显性的交通秩序问题,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行为,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大力整治公共场所的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更好地发挥文明劝导志愿者的作用,把公共场所建成彰显文明的窗口。

  12、加大群众性文明创建力度。继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健全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镇区创建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提高窗口单位高效文明服务水平,逐步采用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一网式和一号式服务。发挥政府部门带头作用,“十二五”期末,100% 的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五)传统文化弘扬行动。
  13、积极开展优秀经典诵读。倡导市民重读《论语》等中华优秀传统经典,了解优秀的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感。继续办好中山读书月、中山书展、社科普及周等活动,促进全社会快乐阅读、舒心阅读,使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14、发挥文化载体的潜移默化作用。通过文化解读、文物展览、人文景观、文艺作品、民俗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市民在悦耳悦目、悦情悦性、悦志悦神中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陶冶。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展现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和风俗习惯的特色魅力。保障市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引导市民正确区分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发挥优秀宗教文化在涤净心境、导人向善方面的积极作用。

  15、推进全民终身教育工作。完善全民教育机制,加大全市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力度,依靠图书馆、市民学校、网络课堂等媒介,让更多资源为市民的学习提供帮助和支持。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
  (六)幸福能力提升行动。
  16、切实提升市民的幸福创造力。以推动包容增长、建设社会和谐为目标,实施就业谋福工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确保“人人有一份工作”。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市民就业创业的技能。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灾有所救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争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开展幸福村居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平安和谐社区。

  17、切实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受力。开展幸福中山、美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幸福观,确立合理的幸福期望值。健全公共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机制,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辅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知足常乐的社会心态。

  18、切实提升市民的幸福保养力。普及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推广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摒弃各种有害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养成益己利人的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确保自己长期维持健康、幸福状态。
  (七)新中山人融合行动。
  19、培育适应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民。大力完善面向农民的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基础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的服务供给。切实改变农民根深蒂固的小农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赌博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0、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基本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中山市情、公共文明、法律知识、职业技能、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外来工及早融入城市文明。继续开展“百佳外来员工”评选。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提高员工素质。

  21、着力破解两个“二元结构”。克服各种观念性障碍和制度性障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人员二元结构,积极消除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壁垒和心理隔阂。完善流动人员积分制,逐步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稳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将十杰市民评选对象覆盖到常住外来人口范畴。
  (八)阳光少年自强行动。
  22、着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组织实施教育九大重点工程,构建面向全民的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到“十二五”期末,2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3年。编印和推广以孙中山文化为主题的乡土教材,积极培养未成年人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素质全面、敢为人先的新一代中山人。

  23、强化“三结合”德育网络。巩固与完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家校携手、社会协同、文化引领、教化育人”的中山德育模式,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上的优势,实现合力育人。采用参与式、启发式、体验式、情感式等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深化“家长学校”、“亲子义工”等特色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

  24、促进青少年思想和心理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健全人格教育,培育未成年人感恩、诚实、勤俭、勇敢等优良品格,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求知、学会发展。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青少年的公民权利。鼓励青年创业,引导青少年自尊、自爱、自立、自强。
  (九)领导干部尚德行动。
  25、发挥领导干部修身表率作用。倡导领导干部在正人品、立官德、强党性、树形象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为政者、管理者的修身带动全民的修身。建立健全公务员践行文明行为遵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惩机制。

  26、完善任人唯贤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坚持把干部的德行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政治坚定、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27、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认真执行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领导干部腐败渎职的机会。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果。
  (十)和美环境营造行动。
  28、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发展理念和功能定位,建设人性化的幸福和美宜居城市。建设一批高品位的城市雕塑、艺术景观、文化街区、博物馆群等,有效感染人们的情绪,美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市民审美情趣,提升城市品位。

  29、发挥公益广告的教化功能。综合利用各种载体的公益广告传播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市区公益广告总量要大于广告总量20%,市属媒体公益广告要大于5%。提高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质量,不断丰富和提高其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

  30、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公共文化设施与产品的供给和服务,逐步实现向全民免费开放。综合运用行政、技术、法律等各种手段,有效净化报刊、荧屏、声频。加强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长效机制。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治理网络虚假、色情、诈骗等不良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共促发展、共享和美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三、全民修身行动的保障机制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市全民修身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开展专项工作。市文明委领导分别挂点指导镇区、单位、社区、企业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民修身行动实施“一把手”工程,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针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未成年人等各种人群的不同特点,分解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等需于10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辑《中山市全民修身行动指导读本》,做好统筹引导工作。研究制定《全民修身行动测评体系》及实施办法,每年对各镇区、各部门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情况进行测评,并实行排名通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全民修身行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开展全民修身行动情况作为考评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评选“十大修身模范”,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三)坚持先行先试。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全民修身行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社会文化工程,抓出亮点,抓出成效。以我市被广东省文明办确定为省全民修身行动试点市的契机,积极探索全民修身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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