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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山)
发布时间:2010-09-20

 

中山市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

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中政职评 [2010] 3

 

 


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宣传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继续执行粤政职评[2004]8号文的规定(附件1)。

    二、为进一步方便、规范政工人员申报、填写政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评审用表,今年正式启用新版《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申报评审用表》(附件2),具体包括:广东省政工专业资格评审送审材料目录表(表一)、广东省政工人员专业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表二)、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表三)、个人政工专业工作总结(表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表五)、代表作和业绩材料(表六)、政工专业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七)、广东省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资格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表八)、政工专业资格证书相片(表九)、政工工龄审核表(表十),以上表一至表十各自独立成册(页),不要统一装订成一本,一式一份报送。高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未获得其他职称的,填写报送《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审批表》(附件3)。在外省已取得政工资格,调入省内企事业单位从事政工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填写报送《省外引进调入人员政工专业任职资格确认、发证申报表》(附件4)。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表格栏目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三、申报人员填写和提交以上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有关内容的填写要做到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特别是个人工作简历的填写,要求“一岗一填”,即一段经历填写一行,并注明所担任的职务(包括政工方面或兼任的其他主要职务);不能将几段经历及职务混合在一块填写。如出现“混填”致使无法核实和计算政工年限的,后果自负。

    四、政工师资格外语成绩需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单位所在地在县级及县以下的可C级)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统一命题的职称英语中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高级政工师外语成绩需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单位所在地在县级及县以下的可B级)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统一命题的职称英语高级考试,成绩60分以上。

    政工师计算机成绩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县级及县以下的人员可取得3个模块)。高级政工师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县及县以下的人员可取得4个模块)。

    取得2001年(含2001年)以来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书,不受有效期限制。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A级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职称外语(高级)考试60分以上的,可申报任何档次并长期有效。

    五、申报评审高、中级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须实行公示制。具体做法是: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今年拟申报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的人员情况(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现有专业职称、学历、政工专业工作年限、外语考试成绩、申报档次等)和粤政职评[2004]8号文的有关条文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然后由单位人事(职评)部门填写《广东省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资格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经审核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六、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申报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

    七、申报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防假文凭、假材料混入其中。材料送交市政工职评办审核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材料将送评委会评审。如送审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不予受理或退回重新整理。

    八、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为市政工职评办受理、审核材料时间,11月为召开评委会进行评审的时间,12月为审批发证时间。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申报其他级别政工资格的材料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请各单位抓紧报送。

    九、收费标准:

   (1)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资格,580元/人;

   (2)申报政工师专业资格,450元/人;

   (3)申报助理政工师或政工员专业资格,280元/人。

    按市财政局要求,收费由市政工职评办开具凭证,申报者到银行缴款。

    具体事宜,请与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联系(市委大楼623室),电话88313369。

                        

                                          中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

 
 

附件1: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04]8号)

附件2: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2010年)

附件3: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审批表

附件4:省外引进调入人员政工专业任职资格确认、发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