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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收集“霸王条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2-03-21

广大消费者: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山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现已向社会发
布《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告》(请登录网址
http://www.zsgs.gov.cn/ 查阅)。中山市工商局和中山市消委会决定自《关于举报“霸王条款”的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 月15 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收集活动。重点行业包括旅游、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汽车销售及维修、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运输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凡消费者购买上述行业商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 发现典型“霸王条款”的,均可以邮件方式发送到sc-htk@163.com或者通过信件寄至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 号中山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注明“举报霸王条款”)反映。“霸王条款”收集完成后,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其中典型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并督促有问题的经营者限期整改。凡对所使用的“霸王条款”逾期不作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将按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