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粤港澳三地文化交流,以诗歌的形式礼赞祖国,反映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和精神风貌,展示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地区同根、同源、同心融合发展的美好前景,《诗刊》社与中山市委宣传部以“湾区枢纽 精品中山”为主题举办全国诗歌大赛,讲好“新时代、大湾区”故事,建设高品质人文湾区。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诗刊》社
中山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
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诗歌学会
二、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
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评审及公示:
2020年11月
颁奖及朗诵会:
2020年12月在中山市举行颁奖仪式暨诗歌朗诵会
三、具体要求
参赛作品为现代诗,符合征集主题,风格题材不限,单首组诗均可,总计不超过300行,已在省以上纸质刊物发表或获奖的诗歌不在征集之列,尤其欢迎以“湾区枢纽 精品中山”为内容的诗歌创作。为展示粤港澳大湾区诗歌创作整体实力,另设“大湾区诗人奖”,参评对象为珠三角九市和港澳地区居住生活的诗人,提交2018年以后正式出版的诗集参评。
四、奖项设置
原创作品设金奖1名,奖金8000元;银奖5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10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另设“大湾区诗人奖”1名,奖金2万元;提名奖1名,奖金1万元。
主办方邀请全国著名诗人、诗评家等组成评审小组,获奖结果及优秀作品在《诗刊》、中国诗歌网、粤港澳大湾区等相关媒体刊登。
五、参赛方式
1.原创参赛诗歌将电子文档连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发送至:wqsnjpzs@163.com,联系人:洪芜;电话:13824705799。
2.参评诗集(一套10本)连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寄送至: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12楼东1203室,联系人:李惠琳,电话:18664471349。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和参评诗集文责自负,发现剽窃、抄袭和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2.邀请获奖者代表参加诗歌朗诵会及采风创作等活动。
3.举办方对原创获奖作品享有结集出版、朗诵表演、刊登使用以及公益推广等权利,不另付稿酬。未获奖的参评诗集由组委会收藏。
“湾区枢纽 精品中山”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