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榜样作用,展示我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山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广大市民群众可积极推荐身边道德模范参与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类别及标准
1.推荐范围。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级“最美人物”“十大工匠”“身边好人”“劳模”等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可优先推荐。
2.推荐类别。中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五个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公民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3.推荐标准。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有力推动形成和谐友爱、向善向上、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推荐方法
1、报送参评材料。填报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每人附一寸免冠彩照、600字左右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推荐表及材料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发至市文明办邮箱(wenmingzs@163.com)。
2、相关表格可在中山文明网网站下载(网址:http://wenmingzs.zsnews.cn/article/index/id/4.html),联系电话:88928291。
附件:中山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中山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doc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