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市文明办组织起草《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增强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21日。反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交市文明办。
电话(传真):0760-88928293
通信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办公楼629室(邮政编码:528403)
电子邮箱:wenmingzs@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