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个人的最高荣誉,每两年举办一届评选活动。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经启动,根据广东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委〔2021〕4号)要求,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类别及标准
1. 推荐范围。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 推荐类别。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3.推荐标准。全国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推荐方法
1、报送参评材料。填报“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同时将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于4月20日发至市文明办邮箱(wenmingzs@163.com)。
2、相关表格可在正文下方下载,联系电话:88928291。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附件下载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