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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2-12-25 来源:中山日报
社区建设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区建设逐步走进我们的生活,并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我国、我市的实际出发,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真正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的满意答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现就此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意义 社区是指以城市街道为基本单位,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共同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 (一)创建文明社区是社会转型时期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化,大量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事务从企业和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转移到社区,由社区承担。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促进社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广泛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做好我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有利于政府与企业职责、政府与社会职责分开,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有利于及时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或消除在萌芽状态中,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创建文明社区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强化社会功能,重建新的秩序和社会调控体系的必然要求。 (二)创建文明社区是在新时期里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塑造城市新形象的战略选择,是推进城市文明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近年来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步入小康生活,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里人们对社区生活的要求不仅包括和睦的家庭、友善的邻里,还包括健康的娱乐、方便的服务、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等。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包括了社区教育、文化娱乐、环境卫生等内容,同时,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可以把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等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贯穿起来,连点成片,滚动发展,实现建成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因此,通过社区这个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要求的有效手段,是“得民心”、“暖民心”的“民心工程”。同时,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也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不断推进城市文明全面发展。 (三)创建文明社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结构的大变革,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城市基层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已经并将继续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利益的共同体,城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渠道、对象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助于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助于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建设好社区这个重要阵地,有助于把思想教育寓于服务、娱乐、管理和参与中,使我们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工作能够真正深入到群众生产和生活中,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工作做到城市的千家万户中去。 二、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我市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着眼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和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为依托,以思想教育为主线,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社区服务产业为基础,以社区环境的整治和建设为突破口,广泛动员、组织社区成员参与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努力建设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秩序优良、服务网络完善、管理高效规范、文体活动活跃、教育多样广泛、人际关系和谐、资源共享互补的文明社区,促进城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和要求 当前我市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社区教育。要把深入开展社区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法律教育,努力提高居民的现代文明素质作为文明社区建设的根本来抓,结合省文明办及市文明办最近提出的“科教进社区”、“法律进社区”等“四进社区”活动,坚持不懈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式政策教育,科学知识教育。注意加强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居民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影响,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特别是寒暑假、双休日的教育和管理。着力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口的思想教育,把工作做到居民家庭,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要把文化艺术和生活知识纳入社区教育的内容,融思想性与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要因地制宜办好各类学校(基层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老人学校等),在社区建立学校、家庭、岗位、社会教育四位一体的育人格局。要在居民小区主要路段设置宣传栏、阅报栏、生活信息栏和黑板报,巩固社区教育阵地。 (二)搞好环境治理。结合“卫生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小区做起,大力整治和改善社区环境。要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清理“七乱”,社区垃圾要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对主要路段、重点楼院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小广场、小乐园、小绿地等休闲活动场所。要集中财力物力,每年建成一批“样板小区”。开展植绿护绿活动,以提高人居环境的素质。 (三)维护社区秩序。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经常性地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活动,按照“一区一警”的原则,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加强对居民群众,尤其是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教育,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群众治安防范队伍。重点加强对社区外来人口、出租屋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 (四)完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直接关系到社区内居民的切身利益,要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入手,为居民生活排忧解难。市、区(镇)、街道(村)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居委会建立服务站,形成四级网络,服务千家万户,方便居民生活。当前要突出搞好五个方面的服务,即面向社区广大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企业单位的以劳动就业和下岗安置为重点的社会性事务服务,面向外来暂住人口提供生活、工作便利的社会化服务以及以医疗、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要注意关心社区内特困住户,适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建立和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倡导居民群众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为社区、为他人提供服务。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在社区倡导无偿服务,发展低偿和有偿服务,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 (五)活跃社区文化。按照李岚清同志在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上“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教育设施的投入,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到2005年实现全国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每个社区和乡镇都有宣传文化活动站的目标”的要求,结合“文化进社区”活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托社区资源和人才优势,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繁荣发展社区文化为目标,把群众性文化工作引向深入。 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要注意做好建设内容、建设方式与现代化城市管理相结合,结合重大节日体现特色,抓好重点。要体现大众文化广泛参与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社区表演和展示活动,如歌咏、摄影、书画、演讲、曲艺、舞蹈等,鼓励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做到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竞技性相结合。适当时候举办全市性的社区文化活动展演或比赛,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作品和节目参加全省性、全国性的社区文化汇演。积极配合各地的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把社区文化活动与公益救助紧密结合起来,弘扬传统美德,促进邻里互助,营造安定祥和的社区文化环境。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成立业余文艺队伍,聘请社区文艺指导员。同时,文化主管部门还要实施“三下”,即送戏(电影)下社区,流动图书馆下社区,文化指导员下社区。深入基层,为社区居民送戏、送书、送电影、送科学文化知识。 此外,还可结合“体育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内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和有限的活动场所,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具有中山特色的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形式多样、科学文明的体育竞赛和表演活动。逐步建立和健全社区体育组织机构,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六)抓好“硬件”建设。要逐年加大对文明社区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城市规划部门要将文明社区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中,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文体设施项目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进行。区办事处、居委会社区服务用房要按一定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市、区(镇)两级财政都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级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对居委会、社会各界兴办的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和机构予以扶助,保证文明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关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上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我市文明程度、服务人民大众的有效方式。各镇区文明办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作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要改善和完善社区体制、队伍。区办事处和居委会是文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依托,要规范居委会的设置,解决好居委会办公用房,落实好居委会所需的人员和经费。同时,为确保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围绕社区居民相互帮助和自我服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把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思想品质好、组织能力强、善于联系群众、热爱社区工作的骨干,特别是要注意发挥社区居民中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职工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专业工作者和志愿者相结合、有各方面人士组成的高素质社区活动骨干队伍。要有计划地组织好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注意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对他们给予关心帮助。 (二)理顺关系,分类推进。要处理好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各镇区对辖区的城市管理、社区服务、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等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全面责任。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住宅房屋、小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新型管理方式,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根据住户的生活需求,实行有偿服务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镇区要按照自己的行政职责加强对小区的行政管理,搞好小区的居委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坚决防止出现单纯依靠物业管理,忽视甚至放松对小区进行行政管理的现象。各物业管理公司应紧紧依靠镇区党政组织,牢固树立为居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搞好小区的各项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并要积极配合镇区和居委会,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共同搞好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总之,社区建设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区,先进科学文化占社区,优美环境美社区,优良秩序安社区,优质服务为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兴社区。同时,各镇区文明办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内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心策划本地区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具体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增强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新城区与旧城区,城区与镇区等都有不同特点,不要千篇一律,要创出新的经验,闯出新的路子,共同搞好我市的文明社区建设。 四、创建文明社区采取的措施 (一)深入基层,广泛动员社区群众参与。各镇区文明办要深入群众,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落实到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去,把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作为转变干部作风,改善群众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来抓。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易见实效的活动载体,把群众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创建活动,“住小区、爱小区、建小区、管小区”,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文明社区中的主体作用。 (二)建立完善组织机构。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由市文明委直接领导,市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以创建文明小区为基础,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各镇区必须重点抓好文明小区建设,从小抓起,积累经验,由点到面,连点成片,滚动发展,最终实现建成文明社区的目标。 (四)积极推进社区共建活动。社区内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要大力开发社区的设施、人才、信息等资源,认真开展社区与单位之间互惠互利的双向服务,提倡区内单位将文化体育设施,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 (五)突出典型,表彰先进。各镇区文明办及相关部门在发挥自身职能的同时,要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共同搞好创建文明社区活动。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市文明委将文明社区的评选活动纳入我市两年一度的精神文明表彰,并将制定评选办法与考核指标,加强检查和考评。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