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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15 来源:文明办

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

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广东药学院,市直属学校:

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四年,今年9月20日是全国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全市发出通知(中委宣通[2005]9号),要求各单位以宣传日为契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做合格现代公民,树文明中山形象”为主题,要认真组织好全市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中小学是培育合格现代公民的主阵地,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课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城市文明水平,提升市民的现代文明素质,根据通知精神,市教育局与市文明办将联合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警句格言征集和中华道德名言精粹书法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大中小学社会公德警句格言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目的:以社会公德警句格言的征集为载体,在大中小学中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通过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确立社会公认的普效性价值观在青少年道德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内容要求:(1)以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开展的市民文明行为与意识调查活动所针对的30种“我最讨厌的不文明行为”为内容,创作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的警句格言。市民文明行为与意识调查活动可登陆文明中山网(www.wenmingzs.com)的“公民道德”专栏,或参阅《中山日报》2005年6月13日A1-A3版。(2)所创作的警句格言要求具有警示性,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富有新意。

(三)参赛办法:(1)以教学班为单位,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会在班级开展社会公德警句格言征集活动。(2)学校在班级开展社会公德警句格言征集活动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向市评审小组推荐三句“格言警句”。上送参赛的“格言警句”要注明创作者和作者所在的班级,用A4纸打印好后于2005年9月30日前送到市教育局老干科(联系人:李  电话:8311714)。

(四)评选奖励:由主办单位聘请评审组进行评选。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10名(奖金200元及证书);二等奖30名(奖金150元及证书);三等奖60名(奖金100元及证书);优秀奖100名(奖金50元及证书)。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中华道德名言精粹毛笔书法比赛

(一)活动目的:通过举办毛笔书法比赛,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由省委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道德名言精粹》读本,从中领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进一步提高大中小学生的道德修养。

(二)内容要求:(1)以《中华道德名言精粹》中的道德名言警句作为书法创作内容。(2)要求用毛笔书写,字体不限。规格为4尺宣纸三开(45×69cm)至4尺宣纸整开(69×135cm)之间。可装裱托底,不接受镜框。

(三)参赛办法:(1)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高校、市直属学校先举行初赛。在初赛基础上,每所大学、直属学校和各镇(区)教办上送10幅优秀书法作品参加全市评选。(2)上送市的参赛作品必须于2005年10月11日前送到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沈文电话:8871142 、3996303)

(四)评选奖励: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10名(奖金300元及证书);二等奖20名(奖金200元及证书);三等奖50名(奖金100元及证书);优秀奖80名(奖金50元及证书)。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举办作品展览。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高校、市直属学校要在9月20日前启动相关活动。各教办、学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德体艺科。希望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参与本次活动作为近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把我市大中小学的公民道德建设、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大力弘扬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全面提升市民现代文明素质,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奠定良好的社会道德基础。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