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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少工委《关于开展 “寻找美丽的中山”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9

 

各基层团委,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文明办、少工委,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香山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重点抓好“寻找美丽的中华”系列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在我市广大青少年中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爱国爱乡”的高尚情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少工委决定于2007年联合举办“寻找美丽的中山”主题系列活动,包括“寻找美丽的中山风光” 、“寻找美丽的中山文化” 、“寻找美丽的中山精神”等三大内容共十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寻找美丽的中山

二、活动时间:2007年4月—12月

三、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中山市工作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中山广播电视台

五、承办单位: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六、活动地点:各项活动按实际情况而定

七、活动对象:在我市工作、学习或生活的35岁以下青少年

八、联系电话:8303493、8261099,传真:8304978 、8303468

九、具体活动内容在中山市青少年服务网www.zsqn.com、中山文明网www.wenmingzs.com、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广泛发动青少年踊跃参加,并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家乡,了解中山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山精神,为构建更和谐更美丽的中山而共同努力。

 

附:“寻找美丽的中山”主题系列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少先队中山市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

 

 

附件:

 

“寻找美丽的中山”主题系列活动方案

                             

一、寻找美丽的中山风光

(一) “我眼中的美丽中山”青少年摄影大赛

1、活动时间

2007年4月至6月,4月至5月征集作品,6月评定获奖作品、公布获奖情况并展览获奖作品。

2、大赛主题

寻找美丽的中山

3、本活动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4、参赛对象

7至35岁的青少年、各类青少年团体或学生集体(如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均可参赛。

5、参赛办法

参赛方法分个人或集体直接报送作品、组织推荐作品和手机发送作品三种形式。

(1)个人可自己报名参赛;鼓励各院校组织学生参赛;鼓励各团支部、少先队中队通过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进行创作;鼓励老师指导学员参赛;鼓励家长与青少年一起创作;

(2)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举办初赛,选出优秀作品推荐给大赛主办单位;

6、作品要求

(1)参赛者分为两个组别:手机组和相机组。

(2)参赛作品题材要求真实、鲜活地表达自己对“和谐社会、美丽中山”的思考和探索,展示自我追求艺术的个性化,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

7、比赛形式

(1)相机摄影比赛作品要求:

①参赛作品要展示“和谐社会、美丽中山”;

②参赛作品规格要求4R—8R光面彩色相片;

③参赛作品背面请附上参赛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主题、联系电话。

(2)手机摄影比赛作品要求:

①、中山移动各品牌的客户,只要手机具备彩信和开通GPRS功能,均可参加摄影大赛;

②参赛作品要以简单的图片表达出“美丽的中山”的含义;

③参赛作品的大小需控制在50KB以内。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8、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3)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对大赛获奖作品具有版权及后续延伸开发权;参赛作品及资料授权主办单位可用于大赛颁奖晚会、大赛指定宣传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公开展播或刊登。

9、评选办法

(1)手机拍摄的相片通过彩信方式发送到指定的端口(由合作SP提供),由合作SP负责处理图片并上传到WAP网站。数码相机拍摄的相片可以直接提交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本次活动特邀资深人士及专家担任评委;

(2)手机拍摄作品均分配统一的作品编号,客户可以通过彩信方式下载摄影作品,也可以通过短信、WAP方式对作品进行投票;

(3)每月将从参与投票和下载作品的用户中抽取幸运客户5名,分别获得幸运客户奖,各奖价值600元的MP3一台。
(4)活动结束对参与投票和下载作品的用户进行抽奖,抽取幸运大奖1名,奖价值2000元的时尚手机一台。
10、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5月31日
11、作品提交方式
(1)相机拍摄的作品请邮寄或送到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一楼招生报名处。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邮编:528400,联系电话: 8303493,传真:8320850。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摄影参赛作品。
(2)手机拍摄的作品可以直接上传到指定空间。
(3)详细参赛规则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12、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
(3)制作精美,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好。
13、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各个组别设一等奖1名,奖价值3000元数码相机一台、证书一本;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2000元时尚手机一台、证书一本;三等奖10名,各奖价值600元MP3一台、证书一本。优秀作品若干个,各奖价值100元精美纪念品一份。
另外,设立组织工作奖若干名,用于表彰活动中组织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集体。
主办单位将于2007年6月16日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举办获奖作品展览和举行颁奖仪式,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山少年》等刊物及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上刊载。获奖名单将于2007年6月下旬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本次活动的最后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二) 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作品慈善大赛
1、活动宗旨:
    为了弘扬中山的博爱精神,培养青少年奉献、友爱、关心弱势群体的高尚品德,特举办“寻找美丽的中山”之“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作品慈善大赛”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搭建一个互助的平台,让广大青少年儿童用自己的艺术特长帮助同龄人,为贫困家庭的学生筹集助学助困善款。
2、活动对象:4—16岁,喜爱美术书法的青少年儿童。
按照年龄分为:儿童组(4—9岁)和少年组(10—16岁)
3、作品要求:
(1)内容:以中山美好的事物、人物和景物为主题,颂赞美丽的中山。
(2)作品规格:绘画作品不小于八开纸的平面作品,书法不小于四尺四开宣纸。
4、奖项设置:
由专家评审小组各评选出美术、书法类的儿童组、少年组的金、银、铜奖共48名,其中金奖8名(每类每组各2名),银奖16名(每类每组各4名)、铜奖24名(每类每组各6名)以及入围奖若干。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均用于“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作品慈善拍卖会”活动,筹集的善款捐赠予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用于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金、银、铜奖获奖者将获得奖杯一座,“寻找美丽的家乡—中山文化之旅”青少年夏令营名额(金奖3个名额、银奖2个名额、铜奖1个名额)及获奖证书。其他入围作品的作者均获得“小小慈善家的纪念证书”及“六一”游园活动游戏券10张,凭券“六一”期间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玩游戏可赢取丰富奖品。
5、比赛程序:
(1)   作品征集时间由4月11日起至5月15日止。
(2)   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于5月28日—6月1日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一楼展厅展出。
(3)   6月2日将举行大赛颁奖及美术书法作品慈善拍卖会;作品拍卖收益将全部捐给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4)所有参赛作品背面必须写清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学校及详细联系电话。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属主办单位。
作品请邮寄或送到: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办公室;邮编:528403;联系电话:8303493、8384285、8329761;
联系人:胡迪、肖国兵;
详情可查询:www.zsqsg.com.cn。
(三) “寻找美丽的中山”青少年趣味定向比赛
1、时间:2007年11月中下旬
2、地点:中山市城区(包括东区、石岐区、西区)
3、参加对象:市内高校学生
4、比赛项目:团体中距离定向越野赛
具体活动方案另行下发。请各高校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二、寻找美丽的中山文化
(一)“民族音乐到镇区”、“民族音乐进校园”推广活动
1、时间:2007年3~12月
2、地点:全市10个镇区和学校
3、本活动协办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活动期间,中山市青少年民乐团将在全市10个镇区、学校巡回演出,推广民族音乐和中山本土文化艺术。演出活动由各基层团委及相关部门协助开展。
(二)印刷、发行青少年“中山文化之旅”指引地图。
青少年“中山文化之旅”指引地图将于2007年7月发行,并向全市各学校免费派发,让广大青少年进一步认识中山著名景点的文化内涵,进一步了解家乡的人文历史。
 
(三)“寻找美丽的家乡——中山文化之旅”夏令营
1、活动时间:2007年7月20日
2、活动地点:中山市
3、参加人员:中山青少年以及教育工作者等
4、参加对象:12至16岁青少年,男女不限。
5、参加人数:120人以内。
6、主要内容:
(1)参观中山各地的历史古迹;
(2)“中山文化知多点”中山文化知识竞赛等。
(四)“爱我中山”乡音、乡情艺术节
1、活动时间:2007年9月
2、活动地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3、活动形式:咸水歌、粤曲、民乐、原创音乐展演
三、寻找美丽的中山精神
(一) “妈妈我爱你”青少年母亲节短信创作大赛
1、活动时间
2007年4月至6月,4月至5月征集作品,6月评定获奖作品、公布获奖情况和获奖作品。
2、大赛主题:妈妈我爱你
3、本活动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参赛对象: 35岁以下的青少年均可参赛。
5、参赛办法:参赛个人直接通过手机发送作品到指定的短信端口,参赛个人必须为中国移动各品牌客户。
6、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题材要求真实、简洁地表达自己对“妈妈我爱你”主题的理解,体现对妈妈真挚的爱。
7、比赛形式:
(1)中国移动各品牌的客户,只要手机具备短信功能,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作品要以简洁的文字表达出“妈妈我爱你”的含义。
(3)参赛作品的字数要求控制在50字以内。参赛作品必须为选手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8、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3)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对大赛获奖作品具有版权及后续延伸开发权;参赛作品及资料授权主办单位可用于大赛颁奖晚会、大赛指定宣传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公开展播或刊登。
9、评选办法:
(1)以“妈妈我爱你”为主题征集短信创作作品,参赛选手编辑短信发送到指定的端口;
(2)所有作品均分配统一的作品编号,用户可以通过短信方式下载作品,也可以通过短信投票方式对作品进行投票。根据用户下载次数、投票数及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等环节,按照25:25:50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奖励相应的奖品;
(3)每月将从参与投票和下载短信的用户中抽取幸运客户5名,分别获得“幸运客户奖”,各奖价值600元MP3一台;
(4)活动结束对参加投票和下载作品的用户进行抽奖,抽取幸运大奖1名,奖价值2000元时尚手机一台。
10、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5月31日
11、作品提交方式
(1)作品可以直接发送到指定的端口;
(2)详细参赛规则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12、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语言精练,通俗易懂。
13、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价值3000元数码相机一台、证书一本;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2000元时尚手机一台、证书一本;三等奖10名,各奖价值600元MP3一台、证书一本。
主办单位将于2007年6月(初定)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举办获奖作品展览和举行颁奖仪式,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山少年》等刊物及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上刊载。获奖名单将于2007年6月下旬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本次活动的最后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二)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作品慈善拍卖会
1、活动时间:2007年6月2日
2、活动地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3、活动对象:青少年、家长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4、活动内容: 把在“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作品慈善大赛”中获奖及入围作品以拍卖形式筹集善款,所得款项捐赠予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用于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三)青少年“我最喜爱的中山名人”评选大赛活动
1、活动时间
2007年7月开始,8月至9月征集评选,10月评定、公布获奖结果。
2、大赛主题
我最喜爱的中山名人
3、本活动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参赛对象
35岁以下的青少年均可参赛。
5、参赛办法
参赛者直接通过手机发送名人编号到指定的短信端口,参赛者必须为中国移动各品牌客户。
6、评选办法
(1)列举中山名人候选人名单,分配相应的编号;
(2)客户发送短信到指定的端口进行投票,每月将从参与投票的用户中抽取幸运客户,可获得幸运客户奖;
(3)活动结束对参加投票的用户进行抽奖,抽取幸运大奖。
7、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月幸运奖5名,各奖价值600元MP3一台、幸运大奖1名,奖价值2000元时尚手机一台。
主办单位将于2007年11月在《中山少年》等刊物及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上刊载评选结果。获奖名单将于2007年11月下旬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网站www.zsqsg.com.cn公布。
本次活动的最后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