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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5 来源:中山市文明办
中山市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社区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活跃社区文化,促进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创建文化名城,打造文化强市,推动我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艺术的不断发展,定于2007年12月下旬在中山市群众艺术馆展览厅举办中山市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该展览由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中山市群众艺术馆承办。欢迎我市广大业余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积极选送作品参加。

一、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体裁与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欢迎并鼓励具有创新意识及不同流派的新作,尤其欢迎贴近生活、反映社区活动的题材作品。

2、请认真填好作品登记卡,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3、美术、书法(篆刻)作品装裱后,长宽不得超过2米。

4、摄影作品均以8英寸照片参评。

二、送交方式:

以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为单位,选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5幅,统一送到市群众艺术馆综合部(博爱五路2号)。

联系人:麦伟光、方文

联系电话:8263706

三、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各评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50件(共150件),其中金奖各5名,银奖各10名,铜奖各15名,优秀奖各20名;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四、收稿时间:

时间:2007年12月5日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