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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0 来源:中央文明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广电局、体育局,中直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文明办:

    根据2008年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及《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将组织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广大群众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

    礼仪知识竞赛由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共同主办。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任主任,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同志、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同志、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同志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和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有关部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

    三、竞赛方式及实施步骤

    礼仪知识竞赛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三种方式进行。

    1、平面媒体知识竞赛。2008年2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中国体育报等中央媒体刊登50道“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试题,公民个人均可参赛答题。

    2、网络媒体知识竞赛。2008年2月,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青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栏目,刊登50道竞赛试题,请网民参赛答题。

    3、电视知识竞赛。按照广泛发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团体参加、逐级选拔、央视决赛的办法进行。团体参加,即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同时邀请相关部门派出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由三名队员组成。队员应是思想品德良好、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公民。逐级选拔,3月底前,分别由各省(区、市)组织地级以上城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师级以上单位进行选拔赛,分别确定一个优胜城市(区)或单位,代表本省、区、市和建设兵团参加全国电视知识竞赛决赛;中直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可以自愿组织部委办机关、国有大型企业进行选拔赛,分别确定一个优胜单位代表本系统参加决赛。各地、各有关部门于3月31日前将代表队名称及成员报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央视决赛,4月中旬,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全国知识竞赛决赛。决赛分小组预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进入决赛的代表队抽签分成5个小组进行预赛,每个小组前三名获优胜奖,第一名进入总决赛。五个代表队经过决赛,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三等奖各2名。

    四、奖励措施

    1、从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答题准确率高的参赛者中各抽选若干名优秀奖;同时在其他参赛者中抽选出若干名纪念奖,予以奖励。

    2、授予电视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得者证书、奖金。

    3、综合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部门在平面、网络参赛率、答题正确率和电视决赛成绩,评出组织奖10个左右,给予奖励,授予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是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兴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新高潮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文明委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

    2、积极宣传引导。要配合竞赛活动开展,大力倡导礼仪知识学习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注重礼仪、热情友善的浓厚氛围。要组织地方、行业主要新闻媒体和各都市类媒体设立专题,分章节摘登《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主要内容,刊登倡导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报道。要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内容及参与办法,发动群众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参赛率。

    3、做好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为群众参加平面、网络答题和代表队进京参加决赛提供物质保障。平面、网络礼仪知识竞赛试题刊登、答题、答卷寄送,电视礼仪知识竞赛进京参赛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中央文明办 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北京奥组委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