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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整改工作会议的通知(中文明办 [2008]18号)
作者: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8-07-04
 

                              中文明办 [2008]18

关于召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整改   工作会议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文明办组成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小组,于6月19日至20日对我市进行了复查测评工作。6月20日上午,全国文明城市省复查小组就测评有关情况,向市文明委领导进行了反馈,指出了部分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本月,中央文明办还将对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测评为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复查,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经市委有关领导同意,决定7月4日上午召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整改工作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内容

针对省复查小组复查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部署复查测评项目的整改工作,迎接中央文明办复查。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8:45报到,9:00正式开会。会场设在市会议中心三楼。

三、参加人员(参会单位名单附后)

1、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2、有项目责任的责任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3、火炬开发区以及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区各1名主要领导。

 

 特此通知

 

 

中山市文明办

2008年7月3日

 

 

 

 

 

 

 

 

 

附:

参会单位名单

 一、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33个)

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委农办、市文广新局、中山军分区、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有关责任单位(10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防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图书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公共汽车总站(长途汽车站)、市环卫处、市爱卫办、市残联。

三、火炬开发区及各区办事处(6个)

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五桂山办事处。

 

 

主题词:全国文明城市△  复查  整改  会议   通知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