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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的通知(中文明办[2008]22号)
发布时间:2008-07-23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知)

 


中文明办[200822

 

关于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文明办(宣传办)、教办、团(工)委、妇联、关工委,市各有关单位:

6月26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表彰了林浩等20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马小凤等30名“抗震救灾优秀少年”。为了更好地发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榜样作用,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根据中央文明办等部门下发的通知,市有关部门决定在我市未成年人中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教育局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学习活动要求

本次学习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1、要重点学习英雄少年和优秀少年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事迹,主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着重学习英雄少年的精神和品德。要遵循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从感人事迹入手,逐步升华思想道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逐步体验助人为乐。

2、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优秀少年。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他们坚强勇敢的可贵精神,走一条自强不息的人生道路;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他们团结互助的可贵精神,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服务集体;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他们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努力在各种环境下,坚定对生活、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3、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按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的总体要求,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汲取成长的力量,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远大志向,养成良好品德,掌握过硬本领,锻炼强健体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习活动内容

1、编印一本小册子。由市关工委编印一本英雄少年事迹和有关文件的小册子,供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使用。小册子编印完成后免费发放,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学习形式。通过对英雄少年的事迹学习,转化为少年学生内修心性、外践德行的自觉性,做一个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少年。

2、开展形式多样实践活动。学习活动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采取他们乐于接受的形式,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切身体验平时养成良好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比如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举办“感言英雄、激励自我”漫谈会和撰写学习心得;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服务集体,等等,充分发挥校园活动在少年学生德育中的作用。

3、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相结合。学习少年英雄事迹要与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结合起来,与阳光体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弘扬奥运“更快、更高、更强”的奋斗精神,激发“我运动、我健康、我自信”勤奋学习、快乐生活的热情。

4、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各镇(区)文明办、教办、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要积极指导、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学习活动,争取良好的学习效果。在学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好人好事,请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以便及时交流,互相促进。

特此通知。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OO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先进事迹  学习  活动  通知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7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