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幸福中山—全国文明城市风采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充分展现中山市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城市文明风采,展现中山“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人文精神,丰富创建“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内涵,进一步提升中山文明城市品牌,结合2009年度中山申报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工作,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幸福中山——全国文明城市摄影大赛》。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承办单位:中山市摄影家协会
中山市图片社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摄影大赛将围绕活力中山、文化中山、和谐中山、生态中山四个专进行摄影创作。
○活力中山:中山市作为珠三角城市群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以经济为中心,大力发展一镇一品区域经济特色,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新模式,充分展示中山供电局等全国文明单位及文明镇区等城市文明细胞的风采。
○文化中山:香山一地,自古钟灵毓秀。自近现代以来,先后涌现出了孙中山、郑观应、王云五、阮玲玉、方成、黄苗子等一批杰出人物。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山文化发展呈现崭新的面貌,文化设施日臻完善,文艺创作成果累累,群众文化如火如荼,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不竭动力。
○和谐中山:中山市以其优越的人文居住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良好的医疗条件和社会治安向人们展现了自己独特的魅力,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文明城市、2007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一系列殊荣。
○ 生态中山:围绕近年来中山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优美住宅小区、绿色学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三、活动细则:
1、来稿必须是中山市范围内相关摄影作品,作品注重纪实性,评选时组委会有权调整作品所属类别:
2、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幅作品统一精放10英寸,方片要求8×8英寸,长宽超2:1的,可以为8×12英寸,组照作品必须在8×12英寸范围内或放大成5R相片并拼接一起,不需装裱;
3、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所属类别、作者姓名、地址、电话,请附简短文字说明;
4、请将每幅作品的电子版式刻光盘一同投稿,要求:提供每幅作品不少于18M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或不小于3M的JPG格式文件,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
四、截稿时间/展出时间:
自即日起征稿至2009年10月31日截稿,获奖作品展览将于12月上旬举行。
五、送稿地点:
中山市摄影家协会(孙文中路196号,联系人:张鉴来,电话: 88846827)
六、奖项设置:
活力中山、文化中山、和谐中山、生态中山四大主题各设:
一等奖1名 奖金4000元 奖牌一面 证书一份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奖牌一面 证书一份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奖牌一面 证书一份
优秀奖30名 奖金150元 证书一份
七、获奖作品应缴税金由作者自理;
八、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和版权,由作者自行负责;
九、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或协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作宣传,不另付稿酬;
十、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奖资格;
十一、本通知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