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工专业知识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按照申报档次分初、中、高级。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党建、时事政治等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以及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申报高级另增加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文学等相关知识。题库下载地址:
http://www.zsnews.cn/zt/wenmingzs/news/
(二)考核形式和时间
2016年政工专业知识考核采取网上考核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由学员自定。考核合格者由考核平台出示证明。网上考核平台地址:http://www.hrssgz.gov.cn/pxzx/gdzg/index.htm。平台客服电话:020-83551688。
(三)试题及考分要求
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共100题,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初级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中级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高级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可重考。2015年政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各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证明继续有效。
(四)考核费用
由网上考核平台一次性收取费用18元,重考不另收费。
二、继续教育学习
2016年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5、2016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一)课程要求
课程包括专业课(初级一门,中级两门,高级三门)和选修课(网络教育平台提供的公需课、选修课以及本地区本系统举办的政工类面授培训课程均可)。2014年已学完专业课的在申报时需提供学习证明。
(二)学时要求
两年总学时达到144学时及以上。2015年未学满72学时者,可在2016年补学(网络教育、面授培训均可)。面授培训按半天4学时计算。平台客服电话:020-83551688。网络教育平台地址:http://www.hrssgz.gov.cn/pxzx/gdzg/index.htm。
三、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结合政工专业工作实际,2016年起申报政工专业资格不再进行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人员不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政工论文
2016年申报中、高级的人员所提交的政工论文时限在
申报高级政工师的有效内部刊物:《政工参考》、《跨越》、《国企党建》、《新粤商》、《广东工运》、《中国广州网》、《党建理论动态》、《文化深圳》。
申报政工师的有效内部刊物:《政工参考》、《跨越》、《国企党建》、《新粤商》、《广东工运》、《中国广州网》、《党建理论动态》、《文化深圳》、《珠海宣传》、《佛山研究》、《韶州论坛》、《梅州社会科学》、《学习与宣传》、《汕尾社会科学》、《莞邑论坛》、《政工宣传》、《湛江宣传》、《肇庆论丛》、《北江》、《潮州社科》、《揭阳社会科学》、《云浮论丛》、《粤电集团》、《南粤交通》、《广东水电》、《广东农垦》。
五、其它要求
其它未作明确的事项,则按照粤宣通〔2015〕32号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