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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如此霸占公共车位太霸道
地点:白石路 说法:交警部门表示商家私自圈占车位属违法
作者:文/ 记者穆瑞 图/记者付希华 发布时间:2015-04-15 来源:中山日报
如此霸位,实在夸张。

    目前,在日益凸显的停车矛盾下,不少商家动起了公共车位的心思。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白石路上海城小区南侧路段,发现狭窄的路旁多个车位被人用大量雪糕筒、沙袋霸占。
  经记者现场清点,记者发现在一个狭小的车位内就摆放了6个雪糕筒和8个黄色沙袋。甚至有一家店铺并未开门营业,仍霸占公共车位。记者走访了解到,该商家此举是为了内部人员停车方便或担心其他车辆挡在门前影响做生意。
  对此,广东维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镜锋认为,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马路上和人行横道上的停车位都属于市政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商家无权私自占有。市民在公共停车位上停车时,若遇商家阻止,可要求交管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整顿,”龙镜锋说。
  对于商铺私占公共停车位一事,市交警部门表示,城市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带、隔离设施等道路附属设施都属于公共场地,属于共有的,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停车位或是私占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