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评论 >> 正文
慎独是网民的修养
发布时间:2014-05-14 来源:中山日报
    慎独,即“诚其意”,指在无人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凭借高度的自觉,按照一定的规范行动,不做偏离、超越法治和道德轨道之事。慎独是自古以来人们修身致志的重要途径。
  当前,几乎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存角色,生活在现实世界和虚拟社会中,互联网是让这种分裂和交融得以实现的前提。网络技术自身的发展势头异常迅猛,给现实世界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益,但这个虚拟社会的规范体系发展滞后,网络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谣言和不实、虚假信息等充溢和漫延,因网络谣言、虚假舆论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秩序紊乱、权利侵害等事例举不胜举。
  网络社会的科学管理是世界性难题。在难以预计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互联网将一直是新生事物,信息技术的发展风驰电掣,而监管规则的形成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在社会意识不能有效对社会存在发挥约束机制的时候,需要每个个人强化自我约束的功能,按照法律和道德的精神对自我行为进行积极管理。这种外在监管缺位情况下的自觉行为,是对法律意识的自觉服从、对思想道德的有效磨炼和对自我管理能力的科学提高,既有利于外在社会的巩固和发展,也有利于内心世界的丰富和圆满。
  网络社会管理的发展史显示,对网民的约束经历了从自律为主到自律、他律并重,再到自律、他律和自净缺一不可的过程。所谓自律,包括网络行业的自我管理和网民主动符合规范准则的网络行为,如遵守网络公约、不造谣。而自净,则是网络运行过程中的自我净化,网民的基本义务是对网络行为的理性和谨慎,如不信谣、不传谣。
  网络社会不是法律的 “无疆地带”,也并非“无法可依”,但目前的实际是,由于网络社会发展的程度和不均衡性,造成他律体系的内容缺失和功能受限。在他律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网络社会的发展和秩序维护,必然需要网民特别是网络意见领袖传承“儒风五行”的遗训,既要其意仍“形于内”,又要其为仍“德之行”,即自觉将缺乏监管或监管无力情况下的网络行为主动与法律和道德的准则、精神无缝对接,把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作为提高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主要方式,力求在虚拟社会的网络行为积极推动,至少不得破坏现实世界的法治、德治和善治,做到不抵触法律条文、不煽动滥用权利、不危害国家安全、不破坏民族团结、不扰乱公共秩序、不侵犯公民权益、不损害公序良俗、不传播负面能量等。
  是故,网民欲为君子,必修其身,务慎其独。□曾祥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