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评论 >> 正文
“红黑榜”是打造食品安全的有力推手
作者:江德斌 发布时间:2014-06-12 来源:中山日报
    “红黑榜”只是一个辅助手段,要想真正肃清食品领域乱象,得采取重拳出击的法律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一旦违法就难以翻身。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了解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于近期推出,并与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发展环境,如产品审评审批、企业贷款等挂钩;而“红名单”则由中央文明办和国家食药总局共同建立。中央文明办将以征信系统建设为依托,联合国家食药总局,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6月11日《新京报》)
  食品安全是一件关系民众健康的大事情,政府和民众都非常重视。近些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引发民众对食品质量问题的强烈不满,并对国内食品环境逐渐失去信心。而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水平,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则亦是迫在眉睫之需。由此可见,采取食品“红黑榜”制度,让民众可以清晰辨识出企业的诚信度,亦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推手。
  “对违法者的宽恕,就是对守法者的打击。”在2014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显然,食品安全“红黑榜”就是基于奖善惩恶的原则,对诚信企业与失信企业区别对待,用“红名单”为诚信企业锦上添花,使其能够顺利发展,同时将失信企业列入信用“黑名单”,让其在贷款、评级等方面失分,从而倒逼企业不得不重视起来。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说,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用诚信经营的半斗米,换来健康发展的万年粮。企业要成为尚德守法的坚守者、生产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可见,食品安全“红黑榜”就是从企业道德的角度出发,让企业树立起荣辱羞耻感,督促企业以诚信守法为本,不敢轻易拿企业的前途命运做赌注。食品企业不仅要合法赚钱,更要秉持不制作假冒伪劣产品的理念,不突破社会道德底线,为民众生产销售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红黑榜”是与法律相配套的产物,并非凌驾于法律之上,其设立和管理都应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不能逾越法律界限,以免其成为法外之法,致使法律秩序遭到破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红黑榜”不仅要定期公布,也应设置相应的上榜标准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上榜,并定期重新审核评定。而且,“红黑榜”的信息公开要充分透明化,及时向全体民众公布,避免出现信息“黑洞”堵塞民众的知情权。
  当然,“红黑榜”只是一个辅助手段,要想真正肃清食品领域的乱象,就得采取重拳出击的法律措施,大幅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一旦违法就难以翻身。同时,除了政府部门颁发的“红黑榜”外,更需要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让诚信守法的企业做大做强,赢得市场的认可,让失信违法者倾家荡产,受到市场的唾弃,才是最好的奖惩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