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 >> 正文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中山文明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中山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决定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级科员7名。其中,市委宣传部5名,市委网信办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人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同意放弃原职务职级,按照一级科员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及学士或以上学位。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6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考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6日后出生);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报考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6日后出生);专业要求见《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中共中山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人员转任后,须在选调单位(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委网信办)工作5年或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8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6日——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enmingzs.zsnews.cn/,即“中山文明网”)。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现单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附大1寸彩色证件照,本人有代表性的文章2篇等。所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sxuanchuanbu@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公开选调报名+姓名+选调职位+手机号。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前,我部将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后,电话通知考生到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中山市委大楼612室)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少于3:1的,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

2.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现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到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考试

笔试包括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文明网上公布。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选调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前进行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包括两个环节: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回答问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山文明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我部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序递补。

(五)考察

赴所在单位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德才情况,查阅干部档案等材料。

(六)确定选调对象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七)公示

在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对选调人选情况进行公示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选调资格,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中山市委大楼612室(邮编:528403)

联系人:黄英姿  王舒雅

电话:0760-88318173、88318185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88098

六、其他

本公告及其附件由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中山市委网信办 

                                                                                          2019年6月6日


    附件:报名表格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