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评论】 引领社会风气公务员责无旁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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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之上风,必偃。”圣人就是圣人,一个风和草的比喻,就把社会精英和普罗大众的关系表达得淋漓尽致。把孔子的定义照搬到今天来看,公务员属于君子范畴,小人则是普通民众,想必大致不差。 如果我们认同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再来看 市文明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和市人事局的这个倡议活动,就不难发现这很有必要。为什么?我们看到,不可否认,公务员群体整体素质很高,但从国内的一些新闻报道看到,一些公务员的素质、修养还是有提升的空间——如极少数公务员脑中的特权思想仍在;极少数公务员沉迷于名利场而不能自拔;极少数公务员不读书不学习、流连于灯红酒绿场所;甚至有个别公务员自甘堕落、养情妇包二奶…… 无一例外的是,我们看到,一些公务员身陷囹圄后,痛哭流涕:都是经不起诱惑而身败名裂,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与其日后后悔,不如现在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领改革开放之先,中山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如果我们满足于目前的成就,无疑就是裹足不前,自毁长城。因此,身为社会精英群体的公务员,必须提升整体素质,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中山发展争光。 《中山市公务员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倡议》的发出,这不仅能提高公务员自身修养,让家庭更和睦,亲人更安心,而且可给全社会树立一个榜样,引领宽容、和谐的社会风气。 |
| 公务员应树立人生双重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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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把群体事业放在首位,是流溢着道德光彩的选择,但公务员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个体,不能用群体事业掩埋自我,更不能把群体目标和自我目标等同。 梁漱溟先生曾讲,所谓文化,“不过是人们生活的样法罢了”。倡导公务员选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就是倡导公务员自觉建构一种健康文明的价值观。这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中山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指导思想相一致,是确保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大城市文明环境”工作目标的根本保证。 笔者认为,建构健康文明的价值观,关键是要对自己的人生目标有清晰的认识和界定。社会事务纷繁,如果大体归类的话,不外乎群体的和个体的两种。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从事的是群体事业。在群体事业中,因为其中有他的主观努力,于是从群体事业中可以得到一种满足感,群体事业越是生气勃勃,他的满足感越强,他陶醉在这种满足感中寻求精神愉悦,以为这种满足就涵盖了一切。其实,这是陷入误区的一种认知。诚然,对群体事业不能马虎从事,这是对一个人社会责任感是浓是淡的重要测试,也是一个人道德情操的展现。有些公务员对自己所从事的群体事业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身在其位,心不在焉,甚至以权谋私,这是受到人们鄙视和谴责的。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公务员进入机关后就把群体事业当成惟一目标,除此没有自己的目标。在岗时全副身心为更高级别的职位努力,得之欣然,失之黯然,一旦退休,和群体目标脱钩后就会感觉空荡荡一无所有,产生很强的失落感。 公务员把群体事业放在首位,是流溢着道德光彩的选择,但公务员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个体,不能用群体事业掩埋自我,更不能把群体目标和自我目标等同。因为群体事业有它的远期和近期目标,这些目标都是外部确定的,个人只能接受、奉行,不能擅自更动,谁从事这项事业,谁都要为这些目标奋斗。但很长时期以来,人们都有这样的设定,似乎除了群体事业的目标外,个人再不能有自我的目标。 公务员在处理群体目标和自我目标的关系时应有大智慧,在群体事业中,一定要注意塑造自我,既要改善自我的质,又要追求自我的生活目标,自觉营造生命体系的良性循环。自我的质包含思想水平、文化修养、知识结构、道德情操、创新能力……在出色完成群体事业过程中,要努力提升自身的质。最理想的状态是两者同步进行,同步就能形成良性循环,群体事业的进步,带动了自我质的提升,自我质的提升又进一步推进了群体事业。 公务员十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倡导的正是这种理念。只有树立人生的双重目标后,才可能自觉培养独立人格,才会拥有自信乐观、积极上进的价值观。不为浮华名利所动,不被一己私利所绊,得意时淡然,失意时坦然,以美扬善,求真务实,成为市民表率,社会文明的风向标。(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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