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6年4月9日 星期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中山“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2010年春运交通安全防护工作正式启动 ◇同期举行春运咨询活动 ◇向全体市民发出“文明交通”倡议
作者: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0-02-02

我市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1月29日是春运第一天,也是全国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启动日。30日上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在中山市汽车总站举行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暨2010年春运交通安全防护工作启动仪式,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黄树安出席活动。

    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将重点开展四项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号召市民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启动仪式
 
春运旅客运输业务咨询活动同步启动
市民在咨询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黄树安在车站巡视、检查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黄树安作讲话,布置工作
市文明办主任黎文杰作“文明交通”倡议
 
各行业代表宣誓履行“文明交通、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出行”义务
市文明办主任黎文杰为志愿者代表授旗
志愿者在派发“文明交通”宣传资料,并为市民讲解
 
 
 
 
中山市“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有赖于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为了城市的文明,让我们一起做到:
 
    一、做一个遵章守法的人。认真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指示通行,服从交警指挥。
 
    二、做一个珍惜生命的人。吸取惨痛血泪教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牢记大意与事故结伴,谨慎与平安同行。
 
    三、做一名文明驾驶员。驾驶时系好安全带,文明使用车灯,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车辆,驾乘摩托车时戴好头盔;不使用手机,不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调头。
 
    四、做一名文明乘客。候车时排队礼让,乘车时自觉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不大声喧哗,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注意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
 
    五、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非机动车不抢占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不乱冲乱闯;行人横穿马路时不跨越隔离设施、不闯红灯;人车不争道抢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上路远离事故,一路平安就是财富。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中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公安局
 
201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