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散多日的小姐妹在救助中心喜相逢。
昨日上午8点半左右,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室外寒风冷雨依旧。在外流浪了半年多的翁源县15 岁的少年小健很幸运:他将由救助中心的三位叔叔用专车送回家。
小健是2号凌晨在孙文纪念公园一带游荡时被民警送到中心的。全身衣服湿透、多日没吃一餐饱饭的他,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照料下,吃上了热饭喝上了热汤,还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暖和的衣服。半年以来,小健第一次在洁净的床上睡了一个安稳觉。
只三四天时间,小健就与这里的工作人员难舍难分了。“你回家后要听大人的话,乖乖呆在家里,不要再乱跑啊!”几位工作人员面带微笑地与他挥别,小健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地上了车。
■失散小姐妹救助中心喜相逢
13岁的智障女孩小月在救助中心里住了一个多月,直到4日下午她的姐姐阿莲被小榄镇的民警叔叔送进来,这对失散多日的小姐妹才相逢。
4日下午,阿莲正在小榄升平社区附近马路边等车,不料她的手袋被从旁边经过的一个摩托仔飞车抢夺走了,那里面仅有她打工挣来的200 多元工钱和一部旧手机,那钱是她准备乘车回家的路费。妹妹没找着,手机和路费又被人抢了,她伤心地大哭起来,好心的路人帮她报警,她被送进了救助中心。
阿莲一进中心大厅与坐在那里看电视的一个小女孩只对视了一眼,就顿感惊讶又狂喜:那不就是自己走失了两个多月的妹妹吗?自己一直在辛辛苦苦地找她,没想到她俩竟然在这里相遇了。只是妹妹以前的一头长发变成了齐耳短发,人也比之前精神了许多,穿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与以前判若两人。与此同时,妹妹也认出了姐姐,悲喜交加的姐妹俩拥抱在一起。
原来这对小姐妹是广西平南人,她俩是同父异母姐妹。阿莲的母亲生她弟弟时产后大出血去世,父亲又娶了一位越南籍智障女人,就是小月的母亲。两人的母亲各生了两男一女三个孩子,父亲在一家矿厂打工,他一人要养6个孩子,力不从心。
阿莲读小学六年级时,父亲让她辍学去打工。十三四岁时,阿莲就从那个她认为“从来也没有感受到温暖”的家里出来流浪了。因为年龄太小,没有用人单位敢请她,她经常虚报年龄,到一些个体单位打临工。据阿莲介绍,妹妹小月是她们六姐弟中唯一的智障人,而且妹妹还有自闭症,读了好几年书,她还是一个字也不认识。
今年10月底,小月与她同样智障的母亲在小榄走失后,她一边走,一边捡路边垃圾箱里的腐烂食物吃,上月初的一个晚上,蓬头垢面的小月在火炬开发区被民警送到救助中心。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原因有多种
据市救助管理站介绍,截至昨日,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今年共救助18周岁以下的流浪未成年人210多人次。现在,中心里差不多每天都有流浪儿童进进出出。由于我市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90%以上是外地户籍人员。根据有关政策,对于户籍属外地的,要加大接回和送返力度,要认真核实流浪儿童情况,及时联系其家人接领。每一个儿童进站出站都是一件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
据了解,这些流浪儿童外出流浪乞讨的成因有多种:有从小自身肢体残废或父母双亡,没有亲人依靠,造成生活无着,迫于无奈长年流浪在外以乞讨谋生的;有因家庭父母离异,从小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因而逃学,并盲目外逃流浪乞讨;有因家庭生活困难,未成年就失学,并跟随老乡或成年人外出打工,因无法承受繁重劳动,被老板开除,造成生活无着而被迫流浪街头的;也有外出旅游钱物被盗,生活无着而被迫上门求助的;有从小患有先天性残疾,随着年龄增大而被父母遗弃,被迫流浪乞讨;还有被不法分子控制、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从事捡(捡垃圾)、讨(乞讨)、卖(卖艺、卖花)、偷(偷窃、抢劫)的。
■我市多部门联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最近天寒地冻,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不是坐等有人将流浪儿送来,而是每天都主动上街找寻需要帮助、救助的流浪儿童,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上街找。
据悉,我市正计划出台和完善切合我市实际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晰流浪儿童进站、站内管理、在站(或中心)的期限以及其监护权、教育、医疗、送返、安置等问题;同时,拓宽渠道,妥善安置,促进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所接收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除了可查清家庭亲属、地址的,并及时护送返回其家庭外,其他还有一部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法查清他们的家庭亲属、家庭住址,对这部分少年儿童建议采取属地管理送交儿童福利院、送交社区单位负责安置、由亲属寄养,政府给予补贴以及社会认养等渠道妥善安置,让其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专家建议
社会家庭学校合力伸援手
有关教育、心理学专家分析,由于流浪未成年的少年儿童从小受到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打击,造成他们对社会、家庭存在着对抗心理和抵触情绪。如果社会、家庭、学校不伸出关爱之手去关心和爱护他们,而让其自我放任,这将对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为此,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等部门共同承当的社会责任。
他们建议一是要尽快出台和完善切合我市实际的指导性法规文件,文件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对流浪儿童进站、站内管理、在站(或中心)的期限以及其监护权、教育、医疗、送返、安置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才能有利于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工作。
二是加大对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送返力度。对于公安部门解救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救助站要及时接收并予以妥善的临时性救助保护。要认真调查流浪未成年人和聋哑等残疾青少年生存状况,对于户籍属于我市的困难未成人家庭,建议市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由于我市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90%以上是外地户籍人,对于户籍属外地的,要加大接回和送返力度,认真核实情况,及时联系其家人接领,让受助未成年人尽早返回家庭,努力减少滞留我市的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数量。
此外,要利用媒体宣传拓宽救助途径。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的救助是政府采取临时性救济的一种措施,让其返回家庭,回归社会。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实际问题,如救助中心接收一些弱智儿童,虽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他们查找家庭亲属,但一时无法澄清他们基本情况,无法找到其家庭或亲属,这需要新闻媒体的共同协助,广泛宣传,向儿童的家人提供信息或谋求知情人提供情况,尽快帮助流浪少年儿童回归家庭。
温馨提示
见到流浪儿童请拨110或88201184
最近,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已启动寒冷天气应急预案,除了工作人员上街找寻流浪未成年儿童外,提请市民多关注、多留意,一发现流浪乞讨儿童就拨打110”以及向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求助;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新安村新安大街尾,值班电话:882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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