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投票结果出炉
我爱中山
之“中山不文明交通行为调查活动”
内容提要:
广州日报联合中山市文明办、中山市交警支队、中山驾协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评选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已落下帷幕,“夜间滥用远光灯”、“变道加塞”、“往车窗外扔物、吐痰”、“长按喇叭”、“酒驾”、“逆行”、“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轻微事故不快撤现场”、“抢黄灯闯红灯”入选该榜单。
昨日,广州日报联合市文明办、交警支队、中山驾协联合开展的“我爱中山”系列活动之“中山不文明交通行为调查活动”正式结束,活动受到市民热捧,打响了新年“我爱中山”系列活动第一炮。
据悉,本次活动共通过短信、微博和微信发出逾30万条信息,回收134983票,回收率约四成左右。其中“夜间滥用远光灯”成为市民吐槽最讨厌的不文明行为之首。有市民表示,事实上不文明行为并不止这十条,不为“生命通道”让路是最不文明行为,父母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
调查:
抢黄灯闯红灯得票最少
去年11月27日,由本报联合三部门开展的“我爱中山”系列活动之中山不文明交通行为调查活动开始实施。
本次活动由中山驾协通过短信、微信和微博共发出逾30万条信息,向中山市民调查身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调查历时三个多月,目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调查结果正式出炉。记者统计发现,三个多月的时间内,活动共回收134983票,对15个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投票,其中夜间滥用远光灯成为市民吐槽的热点,共收到投票17760张。另外,其他入选的不文明行为中,得票率最低的为“抢黄灯闯红灯”,共收到7148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山市文明办主任彭晓新表示,继中山“车让人”系列活动之后,该活动再用逆向思维的方式,通过评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促进了中山文明交通秩序的提高。
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之一,中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将针对中山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调查结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中山交通文明出行。
榜单解读:
1.远光灯会致眼睛“瞬间失明”
在此次评选中,夜间滥用远光灯成为得票率最高的行为,总得票数为17760票,占所有投票总数的13.16%。事实上,因滥用远光灯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鲜见,为此,交警部门也出台了严厉的管控措施。“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按照道路交通违法处罚款200元,记1分。”对此,中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
据悉,由于部分司机没有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在因需要开启远光灯后,常常忘记切换,导致远光灯一直亮着。另外一部分司机则常常无视他人的安全,故意开远光灯炫耀,结果引起对方反感,并迅速开启远光灯“回敬”,从而造成双方司机眼睛“瞬间失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变道加塞易引交通事故
与滥用远光灯相近的是,变道加塞以低于1个百分点的得票率“荣膺”第二位。共得票16309张,占总投票数的12.08%。
事实上,车辆以通过跨越导向车道线方式绕过前方车辆行驶,容易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且极易引发刮擦事故,大大降低了路口的通行能力。目前,在双方无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在路口因车辆变道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判定变道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路口因车辆跨线或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占路口交通事故的两成左右。
关于变道和加塞的问题,从2012年11月15日起,五类违法压线或变道行为都已经采取处罚措施。中山交警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同时规定,机动车在路口遇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前方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3.往车窗外扔物、吐痰或致人受伤
相比前两类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往车窗外扔物、吐痰则是被谈论得最多的不文明行为,不少市民都对此类情形嗤之以鼻。在这次投票中,该行为以12639票居第三位,得票率为9.36%。
事实上,往车窗外扔物、吐痰的行为曾在各地被专项整治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将被处警告或者罚款。
另外,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相对速度很高,这时就算往窗外扔掷一些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致人受伤。
车速越快,制动距离就越大,制动非安全期也就越长。同时,超速会使驾驶员的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2013年春运期间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是发生在山区道路的翻坠事故,在急弯路段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遇紧急情况及时制动,切莫急打方向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驾驶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遇恶劣天气驾驶车辆时,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保持车距,按照安全提示驾驶。
4.超速行驶易发生重大事故
市民补充:
堵塞“生命通道”不尊重生命
家住石岐区白水井大街的市民孙先生认为,广州日报的这个调查很有意义,让人们知道哪些不文明交通行为是最遭人厌恶的,然后不断反思自己,纠正不文明行为。“中山司机的总体文明程度还是很高的,我遇到几次在路口或单位门口,汽车司机主动摆手让行,真的很让人感动。”孙先生说。
在孙先生看来,不文明交通行为还有很多,其中在他看来不为救护车、消防车让路应该是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救护车、消防车是分秒必争,对他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全社会都应该为他们让路”,但遗憾的是,他就亲眼见过有社会车辆没有主动避让“救护车”,这是一种不尊重生命的表现,应该是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在柏苑路开花店的张先生称,在高速公路上塞车时,经常有司机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占用应急车道,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前方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车道是留给警察和医生的”,这些“生命通道”不应该被任意占用,因为你占用了一条应急车道,很有可能会夺取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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