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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改革“给力”社会信用创新频出
——我市“两建”工作显成效,创良好营商环境
作者:文字/张房耿 发布时间:2014-03-21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市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建成,食品安全将获更有力保障。
由两建办、宣传部及社科联主办的《消费维权与民生》城市论坛,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2013年,全市两建工作会议举行,市长陈良贤主持会议。
西区挂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有效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2013年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长陈良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做好小榄、古镇综合试点和信贷行业试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被列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在过去的2013年,全市两建各专责小组各司其职,敢于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以“时间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的机制推动社会信用工作落实;并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更宽松
  2013年11月1日,市政府出台《中山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试行)》和《中山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试行商事登记制度。根据改革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再限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放宽出资方式限制。
  此外,我市通过进一步精简企业审批项目,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改革企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企业登记服务方式及年检(验照)方式。申请商事登记营业执照由原1至7 个工作日缩减为1至3个工作日,符合“绿色通道”业务范围的基本做到“即来即办”。在一系列措施下,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已取得重大突破,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
  2013年11月7日,在央视国际频道 (CCTV4)直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介绍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时介绍了中山市商事登记改革的情况。
  从2013年11月4 日我市发出第一份商事登记营业执照,至2014年1月全市共有8994户市场主体申领了商事登记营业执照,仅2014年1月份全市新设立登记市场主体4536户,同比增长31.5%。
●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职能转变迈大步
  2013年2月,我市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00项,调整比例超过50%,审批时限总体提速30%,提前完成我省先行先试提出的 “到2015年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目标。
  中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完成六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做到把公共服务整合成“网上服务店”;以云服务的方式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对网上办事进行实时效能监察;开展中山分厅公务员“透明办公”;实现移动审批;完善和扩大社会缴费服务等六项创新,该项工作在省政府召开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现场会中受到省领导表扬。
  同年2月份,我市还出台了《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 (第一批)》,目录涵盖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等5类共257项服务。目前共有79家3A 等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食药品安全监管显成效
  市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此前曾发生“大家都来管”和“大家都不管”的执法尴尬。2013年,我市进一步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调整下放执法权,推动“一支队伍办案”,镇区综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以石岐区、阜沙镇为试点,进一步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资源,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执法合作机制。
  在行政复议机制上,中山的创新闯出了“广东经验”。通过引入“第三方判官”确保行政复议权威公平,“家门口设点”探路基层覆盖,行政复议率先成为争议解决主渠道,近两年全市各镇区化解基层“萌芽”纠纷达四成,超七成申请人认可复议公信力。与此同时,中山的行政权力监督也迈向“阳光作业”。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全市行政机关2600 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7800多项裁量标准,实现“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监督规范”的行政执法“三规范”目标。
  民以食为天,我市相关部门对食药品安全监管一直未松懈。2013年,我市完善食品生产环节市场准入机制,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建立食品经营单位诚信档案,搭建诚信管理平台,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目前,全市建成省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市级示范店53家、镇级示范点111家。
  加强食品检测,我市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等重点食用品的抽检工作。在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中,在全市范围内抽检了2424批次食品及原料和17874份餐饮具,并专项开展学校食堂、大米镉超标、牛羊肉掺假等监测工作。同时在全市全面推广“工商e通”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应用,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溯,风险可控。
●改善社会信用“硬件”,征信一体化系统卓有成效
  2013年,我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专责小组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四大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尤其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系统上取得重大突破,由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推进省内各相关地市金融合作的征信一体化系统卓有成效。
  征信一体化系统是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之一,也是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试点系统,该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国土资源和房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保、海关、供水、供电、安全监督、法院、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30个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企业、个人和农户非银行信用信息。
  2013年10月,征信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12月下旬,被评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3年度“十大亮点工作”。截至2013年12月31日,系统浏览量超过18万次,访问客户遍及美国、英国、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大陆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此外,一体化系统中的子模块“农户非银信息库”因成效显著,现扩展成为“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户系统”),并于2013年5月31日在全省各地市上线试运行,成为全国首个全省统一并且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3月下发的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开发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结束了广东省内各地自建系统、标准不一、互相隔离的局面。至2013年12月29日,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采集广东省102.49万户农户信息,其中,中山市10万户。
●多管齐下狠抓诚信建设,社会信用制度渐完善
  社会信用牵涉到各行各业。去年,我市完成了 《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内部评审,研究制订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规范性文件。
  市工商局制订下发了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实施相关限制及重点监督检查;市环保局出台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信息行为,督促排污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市交通局印发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和考核等级挂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 《关于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案件处理的法律指导意见》等4项法律指引,凡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凡是明知渠道不清、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一经查获,一律吊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业局制订了 《中山市农资生产经营行业诚信管理指导意见》、《中山市农资生产经营质量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制订出台了《中山市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教师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将教师评选表彰、职称评定、考核考评、聘用(聘任)等应用到教师个人信用中。
  此外,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中山市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山市律师诚信规定》,将律师的信息全部纳入律师个人诚信评价指标,依托“中山市律师协会网”,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和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平台,完善律师个人信用信息披露制度,推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格,消费权益保护有保障
  2013年,中山市民消费维权已实现足不出社区(行政村)。目前,全市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02家,在全市商场(超市)、社区(行政村)建立投诉联络站228家,行业协会投诉联络站2家。
  此外,我市建立了消费维权 “诉调对接”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在诉前、诉中、判后等方面强化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和消委会调解相互衔接,并在各镇区建立了“中山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同时,全市 12345投诉举报统一平台的上线运行,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多更方便的渠道,极大地改善了我市消费环境。
  在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上,我市去年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更好地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推动中山澳门两地消费维权一体化,2013年3月15日,澳门特区政府消委会与中山市消委会共同签署了《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了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机制,消费者在澳门、中山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2013年6月,我市建立了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联席制度,并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中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我市还出台了《中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草案)。通过推广支票核销管理系统试点经验,将支票核销管理制度推广至古镇、小榄、东升、横栏和沙溪镇,进一步规范票据流通秩序,优化辖区金融生态环境。
●创新政务诚信建设,率先建立廉洁市场准入机制
  去年,我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的公开透明度。由市财政部门牵头,推进市属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各预算单位自报情况统计,2013年,超过200个市属预算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预算公开率超过95%(少数单位不公开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或业务涉密等原因),其中超过80%的单位率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我市去年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廉洁准入机制上取得重大突破。2013年11月25日,市府办颁布 《关于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应用力度建立廉洁市场准入机制的意见》(中府办〔2013〕71号),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面建立廉洁准入机制。
  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使中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面建立廉洁市场准入机制的城市,也是首个通过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该工作进行规范的城市 (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均选择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医药购销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的个别领域,通过多部门联合发文的方式建立廉洁市场准入机制),中山市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廉洁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信用监管信息平台,信用服务市场不断健全
  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依托一体化系统 “企业信用增进数据库”,发展信用服务产业。通过“企业信用增进信息库”记录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培育和发展地方信用服务市场,同时,通过完善配套信息采集和查询、信用报告应用、信用奖惩等制度,使一体化系统成为一个覆盖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工应用平台,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不仅被商业银行广泛应用于各项信贷业务的审核中,也被很多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信贷服务中介机构作为办理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选拔人才、招聘员工、信贷审核的重要参考资料。2012年和2013年,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分别累计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12069笔和45369笔,分别是上年同期的3.3倍和12.4倍。
  此外,中山中心支行制定了《中山市征信市场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建立辖内征信市场监测工作机制,深入了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征信产品应用情况和新需求,以及辖内征信服务机构的相关情况。2013年10月,完成《2013年第三季度中山市征信市场监测工作报告》。2013年11月-12月,组织对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开展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情况专项检查。
  图/两建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