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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区办事处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石岐区宣传办
石岐区全景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我区的不懈努力下,石岐区办事处首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这对我区创文工作的继续开展有着重要的鼓舞作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唐颖和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名晓与群众一起在石岐区核心价值观主题示范公园开幕仪式上共同参与“爱中山,爱石岐”大型拼贴活动


    “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是我区十几年如一日不懈努力的成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石岐区开展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社会建设,因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心城区活力显著增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在努力配合市文明办强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同时,石岐区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创建工作长效常态机制,充分考虑基层群众需求,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夯实服务基础。通过投入近300万元开展重点干道、大街小巷和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打造全市首个核心价值观主题示范公园、在基层开展相关宣讲活动、向群众赠送和张贴主题春联、免费帮助困难群众订阅报纸、广泛发送精神文化相关书籍、深入推进身边好人系列活动、积极举办石岐区春节联欢晚会等主题活动、借助普法活动深入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借助“两微一站”(微博、微信、网站)和全区100多个基层微群深入传递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等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理念及内涵传递到全区人民的心中,使其思想和行为都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为石岐区办事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获得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市人大副主任、石岐区党工委书记甘建仁向困难群众赠送报纸.


    “只有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发挥更大威力。”立足当下,我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做好创文工作,坚持构建责任明确、常态有序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创文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有力,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以实际行动展现石岐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