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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如何评如何奖以后有“标准”了
作者:记者隋胜伟通讯员沈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中山商报

    近年来,“好的哥”、“过路哥”、“油条哥”、“托举哥”、“接住哥”等见义勇为人物在中山不断涌现,敢于制止现行犯罪行为的人层出不穷。4年来,市公安局办理的制止现行犯罪的见义勇为事件就有17宗。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谭培安多次到医院慰问见义勇为受伤人员,要求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提出全力帮扶见义勇为者。11月6日,根据省相关规定要求,我市下发通知成立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记者了解到,评定委员会成立后,将客观、公正、权威地评定见义勇为行为,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措施,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帮扶。今后,各单位和部门可向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举荐。


什么行为算见义勇为有了明确定义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指导大队大队长李广谊昨日接受采访时说,2012年前,各地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和表彰基本上属道德行为,没有明确的准则和标准。2013年1月1日起,省里正式实行《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提出了明确的奖励标准。比如,见义勇为伤亡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金,其中牺牲的,颁发100 万元抚恤金。
  条例中还明确了见义勇为的定义。根据条例,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李广谊举例说,比如周边城市一工厂发生火灾,一名员工被老板要求去灭火,结果踏破锌铁棚顶摔下致死。首先他救火的行为不一定是自发,其次这名员工负有法定职责,所以最后没有被评见义勇为。


为啥成立评定委员会?会带来哪些变化?市里奖励标准更细化,多部门参与奖励和保障
  “以前仅仅是综治、公安等少数部门参与,现在不同了。”李广谊介绍,首先,公安机关通常负责办理以制止现行犯罪为主的见义勇为奖励。然而,事实上见义勇为的范围更广,比如救火、托举卡在防盗网的儿童、救溺水者等,成立评定委员会,参与的部门更多,同时也有了更客观、权威的评定。
  记者了解到,我省对一些见义勇为行为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和保障措施,据李广谊透露,下一步,我市将制定《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参照省标准,进一步细化,保障我市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和待遇。
  记者了解到,顺德2014年出台了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当地最高可奖励15万元,可享受积分入户;深圳也有见义勇为的哥获得积分入户的机会。
  李广谊透露,此次我市成立评定委员会,成员部门包括市住建局、卫计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综治办等多个部门,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细化细则,全方位保障帮扶和奖励。记者了解到,我市有望探讨见义勇为奖励为积分入户、积分入学以及公租房等加分。


青少年见义勇为要量力而行
  “从事这份工作这么多年,见到了太多让人心酸的场面。”李广谊接受采访时说,前不久,青海小伙为了救落水者溺亡,他的母亲得知消息后,当场晕倒。
  “我们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但不鼓励盲目的见义勇为,尤其是未成年人更要慎重。”李广谊说,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第一个原则是,救人首先要保障自身安全,遇到困难时一定别忘记拨打110、119或者120求助。未成年人可找成年人帮忙,或打电话求助。

 

典型案例
  九龄男童及时求助大人何伯救了溺水儿童一命
  2014年7月 28 日下午,东凤镇东罟步村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这起成功的救援案例,让李广谊印象深刻。
  当天15 时许,东凤镇东罟步村13 队的小伟和 17队的小斌(均9 岁)在河涌里玩耍。突然,小伟体力不支溺水,小斌发现小伟不见了,以为其独自上岸没有理会,过了10多分钟,小斌突然发现小伟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吓得立刻跑上岸求救。
  当天,正在家休息的何伯听到小斌的呼救声后,马上出门跑到现场,他跳到水里将小伟捞起来抱上岸。在岸上,何伯一边让人拨打120,一边按照之前学的救生知识开始施救,他将小伟倒挂起来,不断拍打,施救10分钟左右,小伟终于得救。
  "小孩没有盲目地救,而是去求助大人;大人掌握救生技能,在黄金时间内施救,千钧一发,救了小孩一命。"李广谊说,这是见义勇为的典型例子。
  多人合力接住坠楼女童
  2013年 3 月 22 日 0 时许,古镇发生一起女童坠楼事件,热心群众阿天等8人一起拉起帆布,合力营救坠楼女童。营救过程中,阿天被下落的女童砸中,面部、左手、左腕部受伤,为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几人给予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