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岐市民贴租屋广告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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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家门口贴一张巴掌大的租屋广告,换来的是1000元的罚款。昨日,市民罗先生对城管执法局提出质疑,这罚款是不是太重啦?城管部门回应,在城市建筑及公共设施上乱涂画、乱张贴一律罚款500元,并支付清洁费500元。 贴张小纸要罚千元 昨日下午,家住宏基路大陂街西村的罗先生向本报反映,最近三天他收到一条莫名电话“骚扰”,说是中山城市执法局对他乱粘贴广告的行为处于500元罚款,外加500元的清洁费,如果一周之内没有及时办理相应手续,执法部门会将广告纸上的电话号码作停机处理。罗先生想不通,说:“我只在自己家门的门楣上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出租房屋的信息,红纸片才成人巴掌大,又是在小村子里,根本就不影响市容,执法局罚我1000元,是不是太过分了?” 乱张贴一律罚500元 当记者了解到罗先生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城管执法局询问该情况。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 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至于清洁费,如果当事人将墙上的广告清洗掉或撕掉,并且用相机拍摄或录制下来,证明自己已清除掉墙上的广告贴,这样就不需处罚清洁费500元。 随后,记者与当事人一起来到市城管执法局宣传信访科。问为什么要对乱张贴行为给予最高罚款,而不考虑广告的大小和地点?信访科的工作人员连线执法局刘主任,据刘主任介绍,《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省的条例做了新的补充,规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一律处罚500元,不能从轻而论。 罗先生决定停机,也不交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