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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五项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10-11-18
 
    昨日,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五项强硬措施,吸取教训,避免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悲剧在中山重演。
 
    一是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照“四个不能遗漏”的要求,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排查整治; 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四是抓岗前培训;五是做好检查资料收集。

    图为有关人员对中山市国际金融中心及其附楼、公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