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岐区阳光社工站了解到,该区将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除了为有需要的60岁以上老人提供“钟点工”式居家养老服务外,还提供24小时居家照料服务。上述两项服务所需费用由政府买单。此外,还通过“社工+护工+义工”分工合作的方式,从居家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老人。
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可获24小时居家照顾
记者昨日获悉,石岐区参照《中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暂行方案》新增居家照顾服务,将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所谓居家照料是指对生活基本可以自理的老人提供包括生活协助、陪同服务、文书服务和心理支持的服务;对于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24小时居家照顾服务。”石岐区阳光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说,截至昨日,已有3位老人符合条件。
据悉,石岐区有60岁以上老人近3万人 (全市户籍老年人口超过21万),其中“三无”人员93人,孤寡老人189人。自2012年11月试点居家养老服务以来,截至昨日已有40名老人获得由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每天都有护理员上门服务,类似给老人请了钟点工,费用由政府支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为高龄独居老人搭建“流动养老院”
针对上述两项由政府出资、老人免费享受的服务,工作人员提醒,目前尚未覆盖所有的“三无”、孤寡老人,而是针对个人自愿、经济困难、自理能力较差的老人。
此外,石岐区于2011年6月成立的石岐阳光社工站,主要针对民生、民族、民权三个社区老年人及困难家庭等群体开展社工服务。
有关负责人透露,“三民”社区中孤寡、独居、高龄以及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普遍存在生活单调、缺乏关心等问题,为此,该区提出为社区高龄独居老人搭建“流动养老院”,即居家照料部分由护工完成,健康维护主要由社工、医院完成,社区康乐、精神慰藉则由义工(含社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