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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出台全市首个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市民政局
    近日,西区出台《中山市西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试行试行办法》,对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每年有个案研究)的工作人员每月给予职称补贴,津贴标准如下:高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30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2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100元。由于社区工作直接面向居民,社工知识成为社区工作人员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之一。西区对在社区工作的持证社工实行补贴的做法,有利于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提高社区社工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金待遇,标志着西区社会工作者激励长效机制的逐步形成。
    据悉,目前西区有9个社区,为将社区行政事务和经济、政治事务分离,方便社区居民办事,西区从2012年11月起,以彩虹和沙朗两个社区为试点在每个社区设置行政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服务对象设置15-25个不等的社区工作人员。西区还计划从今年9月起,根据试点效果,在其余7个社区分别设置或者组合设置行政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