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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事业日常化运作需政府资助
作者:叔一 发布时间:2007-04-06
政府资助促志愿事业日常化运作
 
  政府资助促志愿事业日常化运作中山志愿事业发展基金所资助的金额不超过项目所需的一半,必须同时有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资金、阵地等方面的支持、资助或当地政府、社区配套其余资金。这种政府资助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制度化模式,为政府发动各方社会资源共同办好志愿事业提供了保障,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社会化、机制化、日常化的运作。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事业的发展,对于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在推动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以及为各项大型活动提供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在服务社会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弘扬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志愿服务意识深入人心。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也受到种种因素制约。如全社会对志愿服务认识不足,志愿者组织缺乏长期发展规划等等,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资助力度不足,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使用、轻支持、轻资助现象,没有将志愿服务的资助纳入正常经费预算,使得志愿组织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过,从现在开始这一问题在中山将可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据报载,从2006年开始,中山市政府每年划拨30万元作为社区(农村)志愿事业发展基金,用于资助中山各社区(农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项目。2007年,中山市青志协(市义工联)又制定出台了《中山市社区(农村)志愿事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首次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并组织了面向全市各社区(农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的竞标会。据了解,中山志愿事业发展基金所资助的项目,主要是基层矛盾化解、边缘青少年帮教、敬老助残、助学助困、法制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发展基金所资助的金额不超过项目所需的一半,必须同时有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资金、阵地等方面的支持、资助或当地政府、社区配套其余资金。这种政府资助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制度化模式,为政府发动各方社会资源共同办好志愿事业提供了保障,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社会化、机制化、日常化的运作。
  当然,政府在志愿事业发展问题上所应做的工作还远不止这些,深化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意识,建立志愿服务事业长效协调管理机制等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