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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并非“出让利益”
作者:刘实 发布时间:2008-04-14 来源:中山日报

 

让座并非“出让利益”

    给老弱病残者让座,并非“要求某一个群体为另一个群体‘出让利益’”,而是一种助人为乐的文明行为。即使是“利益”,也应“让利”给更需要的人,因而“提倡让座”,国内外皆然。
    读了《中山日报》4月11日A2版的文章《老人该不该为孕妇让座》一文,笔者有不同看法。
    事情起因在于本市年过六旬的萧婆婆乘坐10路公交车时有一孕妇上车,售票员要萧婆婆让座,萧婆婆说明自己候车已很累,且是老人,便没让座。售票员不满地侧目而视。
    该文作者认为,身强力壮者为年老体弱者让座是传统观念,萧婆婆不让座是“自私”所致,应为孕妇让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如果10路车上坐的是清一色六旬以上的老人,这时有孕妇上车,萧婆婆身体尚可,给孕妇让座是可以的。可问题在于,公交车上有不少年轻人,为何偏要萧婆婆让座?笔者认为,萧婆婆做法是可以的,绝非“私心”。公交车一般较为颠簸,老年人力所不支,年轻人主动为年老体弱者让座,不是需要改变的“传统观念”,而是应该大力提倡的文明行为。试想,如果售票员是萧婆婆的女儿,她会不会叫她让座?如果年轻人和年迈父母一同乘车,父母手抓扶手,东倒西歪,自己却和情侣或好友边嗑瓜子边谈心,或者把眼睛望向车外,这也是“应该”的吗?
    问题还在于售票员要萧婆婆让座,萧婆婆不让座,“不满地斜着眼晴”。为什么全车那么多年轻人,她偏偏要老人给孕妇让座,萧婆婆也是乘客,她只提了点意见,就对她斜眼,这反映了售票员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问题。
    给老弱病残者让座,也并非作者所说的“要求某一个群体为另一个群体‘出让利益’”,而是一种助人为乐的文明行为。公交车和长途车不一样,不可能让每个乘客都有座位,因为它是短途的,如果身强力壮,站一下也是可以的,因而也谈不上什么“出让利益”。即使是“利益”,也应“让利”给更需要的人,因而“提倡让座”,国内外皆然。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笔者也是花甲老人,年轻时也让过座,如今也确感到乘车有点体力不支了,上车时总有人让座,笔者也心存感激,说声“谢谢”。尊老爱幼,温馨和谐,加上售票员微笑服务,文明之风遍车厢,博爱之城就会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