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急需唤醒 “善制”有待完善
此次震灾给所有人划出了一条有关慈善的道德底线:你可以少捐款甚至不捐款,但不可以漠视灾难;你可以对捐款程序提出质疑,但不能质疑社会的公序良俗。
报载,四川发生地震后,众多乞丐纷纷捐款,甚至有清洁工捐出了一个月的工资,而在市某中学组织的捐款活动中,一位中学老师只捐了10元。但后来因为这位老师只捐了10元,校长就要求捐款人登记姓名和金额。此事在中山网论坛里引发了一场争论。
学校的做法引来众网友一片讨伐之声。捐款多少属于个人隐私,旁人不应说三道四,登记捐款人姓名和金额并公诸于众更无必要。只要尽力尽心,捐一元与捐万元同样值得称道,我们不能从舆论上“谴责”或“要挟”某个群体或着某个人必须捐出多少钱,也不宜用金钱来衡量爱心。如果是迫于某些压力而捐款,其爱心就会折扣,慈善就会变味。
灾难是一面镜子,可以折射出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就在昨天,笔者听到这样一则段子,说四川地震发生后,我市一家企业发动员工捐款,可捐者了了,企业老总看不过眼,就按照每人捐款数额多少,足额补助奖金。个中意味,让人深思。
诚然,大灾来临,需要你我与震区人民携手共渡难关时,倡议与发动捐款捐物是必需的。可如果倡议和发动在某一个范围或者某些人身上不起作用或者效果甚微时,该怎么办?究竟应该用什么心态看待慈善?到底该用何种方式唤醒爱心,慈善需要一视同仁还是论金额、地位而分伯仲?……当人们在争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切的分歧与疑惑,似乎都在重新探讨一个商业时代的价值观。
为慈善立法,呼声渐高。笔者认为,国家要尽快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从事慈善事业,具体怎样在减免税收上鼓励捐赠行善;政府如何运用舆论的正确引导慈善行为,把慈善义举与个人的信誉度挂钩;慈善机构怎样透明运作、善款善用,让人捐得放心;一个逐步走向法治的时代,不仅需要培养和造就“善人”,但更需要“善制”。同样,此次震灾给所有人划出了一条有关慈善的道德底线:你可以少捐款甚至不捐款,但不可以漠视灾难;你可以对捐款程序提出质疑,但不能质疑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