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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民意识在农民身上萌芽成长
发布时间:2008-06-04

 

现代公民意识在农民身上萌芽成长

 

 

     中山正积极探索与实践如何通过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农村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公共道德新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活跃于港口镇多年的农民义工队作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被广泛报道。
    据了解,农民义工队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以普通村民互助的形式主动帮助有困难的村民,或以中间人的身份调解矛盾,同时帮助村民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收集村民对政府决策的意见,宣传一些事关社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在一项新措施出台前后,收集社情民意并及时反馈,作为社区政策调整的参考。作为非官方身份带有志愿者色彩的“农民义工队”,他们的工作使其成为所在村的村民与政府组织及乡邻之间的一个沟通平台,多年来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促进了政府组织与村民间的了解互信,为农村的和谐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与此同时,义工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公平公正的为人态度、方式,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和集体事务的参政意识,为村集体公益事业舍弃小我利益的集体意识以及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遵纪守法、理性平和的气质,一举一动都在无形地影响着村民。在笔者看来,这正是农民义工队最闪光的地方—— —其各种行动所体现的现代公民意识的萌芽成长及其对普通村民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现代公民意识在广大农民身上的萌芽成长,也正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道德新体系的核心途径之所在。
    所谓现代公民意识,有很广泛的含义,一般是指每个在民主体制下的人民应有的民主观念、权利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合作意识、独立人格、集体观念等。这种意识是社会主体精神和物质生活共同的思想基础,是社会主体思想和道德发展的基本依据。但现实中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的公民意识普遍较弱,这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思想道德体系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发挥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因此,必须把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道德新体系的根本途径。
    中山农民义工队的行动方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道德体系提供了一个值得参考的注脚。对于其今后的发展,笔者认为,在加强沟通与引导的基础上,政府组织应更加重视其自主性和独立性,重视其“农民义工”的作用,为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建议使他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更加广泛的活动空间,促使其发展成为农民自愿参与、充分自治,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活动、社会活动的农村自治组织,促进农民与政府之间相互促进的良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