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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铲除“医托”现象
发布时间:2008-06-12

 

从源头上铲除“医托”现象

 

      近日黄圃医院有一位医生因不堪“医托”干扰,致电《中山日报》请求协助。记者暗访后发现,黄圃医院的“医托”们几乎跟医生同时上班,在医院游荡设局,遇见“猎物”便上前搭讪,介绍所谓的“好医院”、“好医生”,只要患者动心,就会被带到出租屋“看病”。这些“医院”医疗条件差,“名医”开的只是普通中草药,而收费却高得离谱。
    “医托”是个专有名词,专指那些在医院邻近把准备就诊的病人带到事先联系好的医院和医生那里看病,并从中谋取利润的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是工作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从社会道德和法治的角度看,则是丧尽天良毫无人性的违法行为。目前,“医托”现象并非中山所独有,它正有如毒瘤一样在全国各地滋生,在大城市、大医院附近尤甚,与“医闹”、“号贩子”齐名,并称“医疗三乱”。
    一个人得了重病,是不幸运的;更不幸运的是,那辛辛苦苦积攒来的救命钱却被“医托”三言两语骗去了。骗人钱财,是医托的本质;医疗条件差、药品高价低效、耽误治疗是患者被“医托”欺骗后的必然结局。但严格来说,“医托”与诈骗有所不同。首先,一些“医托”所介绍的医院不是黑店,有些小医院行医许可证等各种证照齐全;其次,开的药也不是假药,只不过是以廉充贵、以次充好的中草药;最后,这些药是否有效、是否对症,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鉴定,即使是正规大医院,亦存在着某些病久治不愈的情况。所以,尽管各个执法部门都愿意大力打击“医托”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制度空白。
    仔细分析,可知目前的“医托”现象是由患者、“医托”、医院(诊所)、医生共同组成的利益链。其中患者是利益的输出者和被损害者,是任人宰割的对象。“医托”的任务是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将患者引进那被人宰割的场所,一般是那些二流、三流甚至是不入流的小医院、小诊所,有些是证照齐全的,有些则是违法行医;医生主要是独立诊所或者是私立医院里面的无良医生。医院、医生、“医托”之间事先谈好彼此分配的比例,据悉医托所占比例为20%-60%不等。
    与众多的丑恶社会现象一样,“医托”行为既然存在,就有它存在的背景和原因。第一,优质医疗资源稀缺是“医托”现象产生的首要因素。第二,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是“医托”现象得以生存的前提条件。第三,贪小便宜是“医托”现象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第四,难言之隐是“医托”现象得以生存的重要条件。第五,民间神奇老中医的存在是“医托”现象得以生存的客观原因。
    要彻底根治“医托”问题,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应量,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从源头上铲除“医托”现象的存在基础;其次,患者要提高警惕性和分辨别能力,不给“医托”有可乘之机;再次,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证据确凿的“医托”要依法从速从严处理;最后,必要时应当考虑以立法方式解决“医托”屡禁不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