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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走当年老路
发布时间:2008-07-11 来源:中山日报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走当年老路

 

    在一个有着良好生活保障的社会中,每个人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更好的发展,这就是当今社会保障体系所要走的路。

  从本月起,我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家门口”看病报销六成。笔者认为,这是政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又一举措。
    在民生工程进展不断加快的时候,有些人提出这样一种希望:社会保障体系能回到当年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福利时代”,国家、企业对个人的基本需要“大包大揽”。笔者认为,现在与当年,目标同样为民生,但如今的社会保障,走的不是当年的老路。
    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生活中几乎一切方面都得到了单位的“关怀”。看似人人平等的体系,其实存在着两大致命缺陷,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无法复制。
    首先是对效率的损害。当年的企业单位是缴费的重要主体。在计划经济时代,谁都知道,进个好单位就有好福利。这就造成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职工的流动性大大减少。社会人,成了单位人。看似平等的社会福利,也会因单位的不同而不平等。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当下,企业是市场中的一分子。若走以前负担职工社会保障重任的老路,必将随着退休人员的越来越多而背上包袱。这使众多企业的竞争难以在同一起跑线上,影响效率。
    另一缺陷是城乡的不平等。在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中,国家将资源、福利配置的重点放在了城镇居民身上。这使得无数农村孩子从小就立志“跳出农门”。如今,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已被重视。原有的福利分配原则也不再适用于今天。所以,现代政府加强社会保障措施,与当年仅是相似,而非相同。要达到为民生的目标,不能走“单位人”的老路。新时代社会保障路基在何处?这从中山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可见一斑。
    我市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除外),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其中参保人每人每月缴费2元,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3元。不分城乡、不分企业,从缴费的主体,除了政府,就是居民自己。企业单位,已不再参与其中。劳动者,不再因身份的不同、所在企业的不同而获得不平等的保障。在这样的社会保障机制中,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制,不仅应仅有效地保护群众的基本利益,还要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在一个有着良好生活保障的社会中,每个人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更好的发展,这就是当今社会保障体系所要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