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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倡树文明行为关键在引导
作者:罗 祥 发布时间:2009-09-03
倡树文明行为关键在引导
 
    《中山日报》日前推出的“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栏目,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大家纷纷来电谴责“不文明”的同时,也说到了卫生、出行、公共场合、文体表演、社会公益等很多文明现象。
    “好话人人爱听,表扬个个受用”,每个人都希望成为一个举止高雅的文明人,但很多人却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要在短时间内改掉长期形成的陋习,的确很难立竿见影。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渐进过程,需要持久的教化和培育。令人欣慰的是,最近中山市民整体的行为举止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以至于不少市民在感叹 “现在中山公交车上让座的人多了,穿马路闯红灯的人少了,乱丢垃圾的人也少了。”这种“一多两少”现象十分可喜,它表明我市市民的文明意识在提高,文明程度在提升,市民们正在自觉地向着做个“高雅的文明人”的目标迈进。
    笔者认为,现在要考虑如何通过友善的手段,宣扬文明行为,引导文明行为。因为属于道德文化层面的问题,终究还须依靠教育和道德的力量去解决。单单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表面热闹、短促突击一下,是无法在一夜之间营造出一个文明城市和文明人群来的。如果我们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能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手段,使文明行为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而不是一种受到监督的被动行为,将会更有益于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倡树文明行为,重在引导。如何引导?首先,政府公务员应成为文明行为的楷模。“以吏为师”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过程中,公务员的文明行为对整个创建工作和市民素质的提升都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各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自己的榜样和示范,带动一班人、辐射一层人、影响一群人,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其次,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切实改掉不良习惯。文明意识的提高要靠自我约束,遵规守纪,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规范的合乎现代文明的行为。每个人在受到文明熏陶的同时,自己也都是文明行为的引导员。因此,每一个中山人都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既当严于律己的学员,又当积极示范的引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