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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其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精神文明创建
作者:胡其勇 发布时间:2009-10-19 来源:精神文明报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当前各项工作的指针,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呢?

      强意识,在统一思想认知上求共鸣,激创建之情。首先要强化意识,端正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要认识到精神文明创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不是可有可无的;文明创建是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组成部分,不是等经济发展了、小康了以后,再来进行文明创建;文明创建是检验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是否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最好方法;文明创建的目的是要提高文明程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讲协调,在不断完善协同配合上花力气,优创建之策。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第一,我们要十分注重精神文明与其它文明的协调,要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使其同步协调进行。我市的“三城联创”就是个很好的尝试。第二,要把城市创建与农村创建协调起来。我们目前实行的“以城带乡”,路子是对的,但要注意“带”不是“代”,不然反差将会越来越大。第三,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内容间的协调。将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统一、协调起来,同步建设。第四,要注重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协调。比如,我市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等公共文体设施都有了,但市徽、市标、市歌、城市精神至今没有,这是一个遗憾。要注重上述四个协调,就要从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入手,在完善措施上着力,优化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政策和保障,使各种建设协同配合运行。

      重统筹,在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上出重手,聚创建之力。目前,精神文明创建形式很多,创建体系从个人到家庭到单位到一个地区(如一个省、市、县、乡、村镇、社区等),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群和单位没有统筹进来。一是非公经济组织参创面很窄;二是企业改制后,主动搞好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大受影响;三是社会人,如没有单位或从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很难普及到他们。.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只有用科学发展的办法、统筹的办法来解决。要统筹各种创建形式,不能重此薄彼。要统筹各种表彰奖励办法,不能奖此不奖彼。要协调工作方法,不能抓此不抓彼。这样才能广聚参与创建之力,使精神文明创建全方位覆盖。

      抓人本,在提高人的素质和满足人的需求上做文章,升创建之效。精神文明创建与科学发展观,有一样是完全相同的,那就是“以人为本”。从工作对象来说,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做人的工作。一切创建活动都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在参与中提高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一切创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人,为了人民、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要。因此,我们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必须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方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热点的事情做起,用群众的满意程度来衡量我们的创建效果。通过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我们创建工作的成效。

      贵持续,在创新、延伸、拓展上下功夫,结创建之果。要做到精神文明创建的可持续发展。要在延伸上下功夫,将创建工作向全社会延伸,当前的重点就是要向非公经济组织、新兴经济组织和社会人员方面延伸。要在拓展上下功夫,就创建的形式和内容不断进行丰富和拓展,设计出既丰富多彩,又便于群众参与的生动活泼的创建形式和载体,使创建工作与时俱进。要开拓创新,即在创建形式载体上创新,使创建工作更贴近和吸引群众;在内容、形式上创新,使创建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紧跟形势;在突出特点、亮点上创新,创建出更多像“十星级文明农户”那样的精品、亮点。创建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贵在持续,重在坚持,在创新、延伸、拓展上下功夫,才能结出丰硕的创建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