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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亦非台: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与对策
作者:明镜亦非台 发布时间:2009-11-02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与对策

    核心提示
    中山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二:推进不同镇区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推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现实这三大目标,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对策:一,强化市、镇两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三,科学划分市、镇两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立市级与镇级公共服务分工和问责机制。四,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供给机制。六,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


    公共服务是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四大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政府存在的理由之一,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把公共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核心、最根本的部分,是政府回应社会基本公共需求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关系到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与基础性的发展权,因而政府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如何进一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未来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水平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在于发挥政府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的职能,它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提高政府的制度化程度,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政府服务精神,根据合作社会的要求构建一个合作的社会治理体系。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都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中山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当前,中山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成绩和经验;下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质量和水平,则是未来继续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六项对策
    未来,中山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二是推进不同镇区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推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现实这三大目标,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强化市、镇两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提供通过市场提供不了或提供不好的公共服务,满足通过市场满足不了或满足不好的社会公共需要。同时,要理清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范围,做政府应该做的事,建立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主体(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和机制。

    第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公共性”的重要体现,必须按照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满足公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第三,科学划分市、镇两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立市级与镇级公共服务分工和问责机制。目前市级和镇级的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直接影响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效率,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市级和镇级的事权。应依据公共产品公益性涉及的范围,明确划分两级政府的事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调整市、镇两级政府之间的财权分配格局,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和评估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形成科学的公共服务分工和问责机制。

    第四,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再分配和实现政府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调节和保障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就必须强化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加大市级政府对落后镇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增强落后镇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供给机制。为公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强化政府在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政府可以利用各种政策安排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补充政府供给的不足,实现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第六,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要把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增加其权重;要把公众满意度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广大群众的评价成为影响干部升迁的重要因素;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确保公众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健全公共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对促进政府改善公共服务职能的积极作用,实现公共服务信息透明化。

◎明镜亦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