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强镇有实力的中山应把握机会 |
“富县强镇事权改革”是去年底召开的广东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成果,旨在简政扩权增财力,服务发展转职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对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经济整体均衡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小榄、三乡、沙溪都是我市产业基础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特色镇、经济重镇,这与《意见》中“对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较大的中心镇或特大镇,各地级以上市、县级政府可通过直接放权或委托等方式,依法下放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扩大镇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和处置权限”的内容有所契合。 二是作为珠江口西岸的中心区域城市,入选的3个中山镇区与珠海、广州等周边地区的联系紧密,往来便利,无论是内向带动,还是外向联动,均有良好的地利发展优势,尤其是珠三角城际轻轨、深中高速等交通网络的加快建设,将会极大提升这种优势,先行改革对于 “争取2010 年上半年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为主进行推广,并逐步在全省铺开”的改革计划有促进意义。 三是中山作为珠三角的重点侨乡,拥有丰富的港澳乡亲资源,在逐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全面实施CEPA 的工作上,具有扎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这3个镇的“侨”资源在全市算得上数一数二,是笔无形财富,对加快创新行政管理机制,保证粤港澳的持续深入交往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亦符合《意见》中提到的“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状况和要求,分类施策”指导原则。 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邀请镇党委书记列席会议的开创性举措,绝不是无意为之,《意见》中提及的众多措施,如扩权强镇、简政放权、权责统一等,都与“权”有关。回顾我国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历史,分别有1982 年、1988 年、1993年、1998 年和2003 年的5次改革,期间,存在“权力下放和权力收紧”交替循环出现的情况,可以说历次行政改革中,决定赋予下级权力的大小成了改革的“紧箍咒”,对此,省委、省政府显然是充分认识,积极准备,科学对待,这从深圳大部制、顺德综合改革的迅速展开可见一斑,再看,已经开展改革的东莞,2009年向石龙、塘厦两个试点镇下放的事权就达248项。对中山而言,应该有信心把握机会,扩权强镇的现实意义不仅仅是行政权力的扩大,而是权力下放具备了坚实的运作基础,能够形成良好的效益保证。例如,专业镇、产业基地、会展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各镇区的经济体制存在差别,对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方面势必造成影响,如果能辅以较为灵活的行政管理权力,想必会激发经济社会的新活力,其关键是如何把握和利用好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