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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超:关爱独居老人社区要有所作为
发布时间:2010-04-03
关爱独居老人社区要有所作为
    据昨天《中山商报》报道,商报牵头推出的 “爱心传递——关爱独居老人”公益活动,得到众多热心人士、社会团体积极响应。给独居老人订阅一年的《中山商报》,看看信箱是否每日有人收件,投递员在送报时的额外关注,就这样以“一纸”为桥梁,风雨无阻地为独居老人送上“365天的关爱”。商报人与热心团体一起,在全国率先开创“一纸关爱”新模式。
     中山商报人勇于担当,投递员365天都将风雨无阻地“守望夕阳”,但仅靠投递员利用投报之便来关爱独居老人,是无法撑起“夕阳的天空”,毕竟投递员还有千家万户的信箱等着他去投递。担负起呵护独居老人的重担,自然落到他们生活的社区肩上。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至今已有11年,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正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将出现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老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11万人发展到年均800万人。
    伴随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大幅增加。同时,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我国已开始进入少子老龄化的新阶段。目前我国城市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空巢和类空巢家庭达到48.9%。
    发达国家“空巢”老人虽然很多,但社区服务业比较完善。老人住在家中,生活中的医疗保健需求主要依靠家庭服务员。既可以节省经费,又可让老人的生活没有脱离社区,并有利于老人与子女、亲属的接触。
    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可通过政府福利、子女缴费、本人付费结合的形式,完善社区独居老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的自助、互助能力。建设老年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提供保姆、钟点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组织社区周边相关机构上门服务,提供家庭护理、上门理发、送货到家等服务项目;建立老年人健康监测卡,对那些身体状况较差、精神状态欠佳、生活不能自理、子女远在外地的空巢老人,要给予特殊照顾,实行每日上门探望制度,在家中安装应急求助设施,邀请心理医生上门提供咨询;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在交通出行、居家设施等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开发能够增强老年人自立能力的辅助器材,普及紧急呼叫系统,防范老年人出现意外;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发挥社区党团组织的作用,每个党团员与本社区的“空巢老人”结成关爱对子,每天走访或电访自己关爱对象一次,及时了解老人的需求;在老人的卫生间里铺设特别防滑的地砖,对淋浴设施及时维护,确保老人不致跌倒,避免出现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老有所养,老有所终,应当成为良性社会的常态。(本文有删节)
 
 
◆胡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