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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市培育社会契约精神
——全民修身行动系列评论之一
发布时间:2011-11-21
    作为全国首创全民修身行动试点城市,中山的全民修身行动启动后“小荷已露尖尖角”。如何不断提高全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使全民修身蔚然成风?如何推行全民修身行动,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德治保障,从而实现大同善治的目标?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近日在专项调研中指出,提倡以法治市、以德立市、以文强市,实现文化强市的目标。
  一个社会的稳定有序,在于其社会成员共同遵循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治是底线,倘若没有法治做保障,幸福和美就是一句空话。
  近年来,我市以争当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以把伟人故里建设成为幸福和美家园为共同事业,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紧紧抓住依法规范公共权力、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三大核心环节,通过加强法治促进和谐善治,为“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幸福和美城市建设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的急剧期,面对日益凸显的社会矛盾,我市坚持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一是秉持“以人为本、以法为纲、以和为贵”的施政理念,抓住依法规范公共权力这个顶层设计的核心,深入改革和优化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坚决遏制决策不民主、执法不严格、司法不公正等问题;二是倡导“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抓住依法保障公民权利这个社会融合的核心,努力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因社会不公、社会失衡而产生的社会矛盾,着力破解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双重二元结构,强化新老中山人都是一家人的理念和社会机制,努力促进生活在中山这片土地上的公民都能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平等发展机遇;三是抓住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这个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注重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和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努力通过强化法律权威解决“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市坚持以法为本,情理并重,综合施策化解社会矛盾。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 “法结”、“事结”,又解开“心结”。
  今年9月20日,在中央和省宣传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我市作为全省的首个试点,启动了为期5年的全民修身行动。在全民修身十大配套行动中,“公民意识培育行动”首当其冲,旨在引导公民增强法律意识,培养现代公民,通过文化引领、以“文”化人,努力引导公民遵守法律、信仰法律、崇尚法治。旨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承担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人类在其自身发展史中发现,没有法律限制人性的自然状态是可怕的,那会导致每个人不择手段占有一切东西,从而产生利害冲突,彼此争夺不休。人的内在理性告诉自己,要摆脱自然状态,就要订立契约,确立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我保存的目的。为了使自然法真正得到遵守,还必须有国家权力的保障,以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作为准绳。因此,我们应高扬理性旗帜,以法治市共树契约精神,实现社会的和谐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