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社区建设一二三,即一个转变,二个完善,三个创新。今年以来,“社会管理”一词屡屡被提及,中央和广东省就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全新社会管理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中山市委也于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由此,社会管理被摆上了重要的日程。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抓好社区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管理和创新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作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的突破口,中山社区建设卓有成效,在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社区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打造出了“2+8+N”的社区管理模式,迈出了有特色有成效的新路子,一些历史沉淀问题,诸如征地、外嫁女、城中村、农民工子女入学等也得以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是,以社区为抓手做好社会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应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个转变,即转变理念。
传统理念认为社区是政府的一根针,承接的是行政方面的千根线。然而,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对社区本质和功能的定位应有所转变。社区作为一定地域里的居民的共同体,社区的本质应该是为其所在的居民、家庭、组织提供服务。必须将社区建设的重点从政府的行政性管理转变到自治性管理,从直接促进经济发展转变到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来。
■二个完善,即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和完善社区自组织体系。
1、完善社区服务提供体制,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题,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是社会管理创新在社区层面的重大创举。政府职能转变,是完善社区服务提供体制的前提。政府以民主、法治、引导的方式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指导社区自主开展工作,培植社区的造血功能,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发动引导广大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创新社区服务的市场参与机制。在政府与社区的分工上,首先,可以参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标,把群众最需要、最认同、最乐于参与的项目作为重点,为居民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这方面的费用可以由政府埋单;其次对于那些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内容的服务项目,如托老托幼服务、家政中介服务等,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实现实体化,使其成为社区服务业中的支柱性产业。
2、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中山在农村社区中实施民主管理,所有农村社区建立协调委联席会议,每季开会商讨社区工作,大事要事都在协调委员会联席会集中民主决定。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拓展到全市的社区中,在社区成立由政府派出的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在基层的公共服务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社区自组织体系,提高社区管理水平:(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决策层”,行使社区最高的自治权力。社区成员代表由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团体按一定比例推荐产生。(2)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层”,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荐产生的议事协商机构。成员由社区内有声望的知名人士、居民代表以及单位代表等人组成,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3)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是社区的“执行层”,是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
■三个创新,即环境创新、组织建设创新和社区志愿者服务创新。
1、创新自治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
社区自治的核心是社区居民自治,没有居民真正意义上参与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区自治就是一句空话,也不可能实现社区自治。社区自治是社区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要真正做到自治,除了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方法外,社区应着力培育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让居民有能力有渠道参与到社区管理与建设中。要使居民有能力参与管理,首先,就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居民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个人的潜力,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要使居民有渠道参与管理就要拓宽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路子,逐步建立健全与居民的联系、服务、沟通、监督等机制,使更多居民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逐步将社区纳入自治的轨道。
2、创新社会组织建设,打造居民参与平台
居民参与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建立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建设逐渐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居民参与度是社区建设的根本所在,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参加社区民间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治安巡逻队、志愿者协会等等,这些组织在居民自治、社区互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居民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来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参与社区与政府的交流、对话与决策,为社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例如美国的社区发展合作组织就是一个生气勃勃的社区民间组织,其核心成员就是生活在社区的居民,他们为社区争取各界捐款、政策扶持、财政支持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
3、创新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自2008年北京奥运以来,志愿者服务屡见不鲜,它似乎成了每项活动必不可少的中坚力量,其实,在社区建设中,志愿者服务也不可或缺。政府可制定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以此鼓励和调动群众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坚持用创新思维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激发和唤醒居民成员的爱心和良知,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另外,可以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做法,研究探索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回报制度。比如,将在校大、中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或者获得更好的升学机会的考评指标之一等。
值得一提的是,社区建设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以政府为主要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各种力量的参与,引导社区资料在惠民利民中不断有序整合,由此才能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成为社会管理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