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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窗往外扔垃圾扔掉的是文明形象
发布时间:2012-06-27
    重罚是整治陋习的一种治标办法。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习惯和意识是首选,只有提高了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习惯,增强了法纪意识,城市才会形成文明新风。
  “微型红色轿车(车牌号湘B6CL××)6月24日上午11:30在白石港桥路段向车外扔垃圾。”昨日,株洲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晏东方接到这样一条举报短信。发短信的人是株洲市副市长李异建。(6月25日的《潇湘晨报》)
  连副市长都举报“车窗垃圾”,足见“车窗垃圾”危害之大,整治“车窗垃圾”之重要,不言而喻。
  乘客在车上吃东西,本无可厚非,但也应该自备一个垃圾袋,或者把废弃物丢在车上垃圾桶里,以免把吃完后的废弃物往车窗外扔。这既是保持道路卫生整洁,减少环卫工人工作量的需要;更是保护公共道路上来往车辆与行为安全的需要。否则,只会损人且不利己。
  从车窗扔垃圾,乍一看,是公民道德低下,自律性不强,只顾自己方便,没有考虑到公共环境与环卫工人的感受。其实,还是公民法制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乘车人员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既然法规都倡导、规范文明出行,对扔“车窗垃圾”者,理应严惩。
  在这方面,国内外的经验都值得借鉴。国内的济南、厦门、珠海等地都对扔“车窗垃圾”者进行重罚。国外的英国伦敦,对扔“车窗垃圾”者的处罚更严:凡有乘客朝车外扔垃圾,车主将被处以100英镑的罚款。看来,对扔“车窗垃圾”行为,如果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必然会导致“破窗效应”,诸如乱扔垃圾等不良恶习会屡禁不止。
  当然,重罚是整治陋习的一种治标办法。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习惯和意识是首选,只有提高了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习惯,增强了法纪意识,城市才会形成文明新风。毕竟,这扔出去的不仅是垃圾,还有个人的文明形象和法纪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