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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泥头车同时弥补监管漏洞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中山日报
    毫不夸张地说,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当下,泥头车问题不仅是中山的“痛”,也是中国多数城市的共同顽疾:乱抛撒污染城市、交通肇事伤人、夜晚超时工作,噪音扰民……这些问题相信很多城市居民都深有体会,不同的原因导致产生不同的问题,笔者在此着重谈谈泥头车污染城市环境问题。
  漏撒和乱卸问题当然需要解决,但在严抓泥头车本身之外,同时要弥补背后的监管漏洞。渣土运输主要发生在凌晨,处于执法部门比较松懈的时段,之前尽管有些地方有GPS 定位等监管措施,但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GPS 侧重于途中的运输管理,只能监控到车辆行驶速度和行驶路线,并不能准确反应途中是否发生倾漏行为。
  渣土治理前端、后端的不协调,也给了渣土管理留下可乘之机。城管部门只负责督查渣土车运输途中是否撒土,并不具备交管部门的处罚职能,这也是一些渣土车司机不理会城管、胆敢直接冲关的原因所在。仅是一个渣土管理问题,涉及的部门就还包括建委、交管、公安等部门,建委负责渣土车出工地前的工作,交管部门则是对超载违规的车辆进行处罚,如遇拒不受处理的违规司机,再由公安部门出面进行扣留。
  综上,要做到真正剜除渣土顽疾,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源头管理。简单来说,就是对于运送渣土的车辆在出工地之前,一定要完整执行标准流程,“干干净净”上路,不能因耗时而图快,把问题留在车辆上路之后解决。
  二是各部门与各区域要统筹兼顾。多部门一起出动联合执法,不给渣土司机任何可乘之机,这样几次下来所形成的威慑,将迫使违法行为不得不有所收敛。重要的是,联合执法不应只是一时的行为方式,更应该是一种常态的执法模式。有问题,彼此协调职能,协作解决,如问题悬而未解,就应该是一起负责。
  总之,铲除渣土污染城市环境这个顽疾,需要各方尽好应尽之责,当然,市民也需积极参与,对于违法违规之处,应当及时予以举报,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责。□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