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 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集中展示《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 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好我省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程度高并在广东省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均可推荐申报
二、推荐的时间及方式
在8月20日前,通过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广东组委会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