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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群治 铁腕除患
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整体思路确定
作者:黄忠 发布时间:2006-03-30 来源:中山日报
   在3月24日召开的全市公安消防部队2006年工作会议上,市消防部门确定了今年全市消防工作整体思路,即: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重典治乱、铁腕除患,夯实基础、强化训练,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确保社会消防安全。

  依法治火,落实责任,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实现火灾事故群防群治

  推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中山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4月份之前全市所有镇区成立消防联席会议,市、镇(区)两级消防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将全市目前的1457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为1300个左右,督促其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公安派出所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职能。
  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建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等业务经费保障机制,有重点、分步骤彻底解决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方面的“欠账”问题,全面开展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活动。年底前,所有镇区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并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各镇区建成区域的市政消火栓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升群众特别是学生、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消防素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创新手段,形成大宣传氛围。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推行有关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认真制度,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全面深化社会面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城市社区和农村相关管理人、社会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员以及重点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
  切实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抓好社区消防组织、制度、设施、档案建设等四项基本工作的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要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并结合农村改水、改路、改房等措施,建立和落实农村防火工作的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教育等五个“基本建设”,利用村镇广播、闭路电视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改善农村防火安全条件,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消防站建设。年内要重点完善农村火灾防控力量的布局,提高义务消防队快速扑救火灾的能力。制订《中山市农村义务消防队(站)发展规划》,以三乡和古镇两个镇的农村义务消防队(站)作为试点推进。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义务消防队(站)的建设,力争年底在经济较好、条件成熟的小榄、坦洲、南朗、沙溪等镇区进一步发展农村义务消防站,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重典治乱、铁腕除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继续对未经审核验收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暨建筑物(场所)开展普查整治。存在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场所逐个查处,切实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对各类场所的数据逐个录入核对,建立健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库。
  抓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中村”无消防通道、无防火间距、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设施、建筑稠密和居住大量外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普遍,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提请政府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技防改造工作,全力优化“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要求三层及三层以上出租屋应设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深入开展“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三小”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请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三小”场所搭阁楼住人、安全出口不足、用火用电管理不善等问题。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在“三小”场所强力推行独立式报警器和消防逃生软梯,坚决遏制死人火灾的发生。
  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和公示机制、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机制,做到对火灾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消防大队每月、消防支队每季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结合中山实际,年内继续深入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防改造工作以及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