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3月13日正式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以解决广大农民“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农家书屋”工程计划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物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书屋阅读条件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农家书屋”所需出版物,由相关部门参照“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推荐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采购和配送。每一“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意见》提出,在2006年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的基础上,2007年要在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同时,完成“农家书屋”工程规划编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和进度计划。2010年底实现全国建立20万个“农家书屋”的目标。截至2006年底,全国建成“农家书屋”已超过3000家。(记者王大庆)